星期五, 12月 10, 2010

「旅外自由球員」制度的真相

今年十月底,中華職棒發出旅外自由球員公告,表明球季結束後共有51名球員取得資格,而在兄弟象彭政閔率先領「自由球員行使意願表」後,La New熊林智勝、統一獅潘威倫、興農牛陽建福陸續提出申請,倘若國外球團有興趣,中職的旅外自由球員就會誕生。

一開始想說,打滾二十一年的聯盟總算有所長進,台灣終於等到自由球員,仔細研究才發現CPBL的旅外自由球員一點都不自由,儘管球員年資滿6年即可申請旅 外資格,但仍須經過原球團同意才能出外闖天下,此附帶條件等於設下一道難以闖過的防火牆,反正只要球團不同意,球員自然無法赴他國打球。

後來仔細想想,由於資訊流通十分發達,若有選手因為想出國而被球團硬生生地攔下,勢必會遭受球迷的反彈,也許會因輿論壓力而有所轉圜,換句話說,聯盟設下的第一道防火牆並不如想像那般堅固,在潘威倫被韓國職棒SK飛龍看上的同時,旅外開始露出一線希望。

其實卻不然,中職除了球團許可外還有第二道防線,靠鈔票來嚇跑國外球團,想挖角台灣好手,必須支付原球團至少2.5倍球員年薪的轉隊費,外加球員新年度薪 資保障為前一年度年薪的1.5倍,要挖中職四大好手,都得掏出不低的價碼,(彭政閔2400萬、潘威倫2448萬、陽建福960萬、林智勝1680萬), 若沒有足夠預算,不打退堂鼓也難。

就在外界認為高額轉隊費成為出走障礙的同時,有媒體發現自由球員的規章明訂,若在隔年1月1日後簽約,轉隊費可以折半,但被發現漏洞的中職馬上提出說明補強,表示相關條文只限國內轉隊,不包含旅外,並援引「解釋權」重申轉隊費不會折半。

為了化解球迷閒言閒語,中職還特別聲明,表示轉隊費參考日、韓職棒作法,才會折衷訂在2.5倍,已比南韓職棒規定的4.5倍還低,還認為以日、韓球團的財力,應該不是太大問題。

但這是真相嘛?日韓球團有錢可能是真,但其餘可都是假,一不留意就會上當,的確,NPB針對自由球員轉隊有原薪資80%的補償,KBO的確規定4.5倍的 轉隊費,但這兩項都是針對國內的自由球員轉隊,代表旅外選手不在此限,這幾年來,投效日本球團的李惠踐、林昌勇、李炳圭、金泰均、李杋浩,或是往美國發展 的崔香男,只需和球員談約,完全不需給球團轉隊費。

另外中職拿來當說詞的岩隈久志,雖然因為透過入札制度赴美競標金高達1910萬美元,但這可是因為盲目競標才如此高價,競標過程並未設定上下限,可能高達幾千萬,或者像大塚晶則的入扎金才40萬美金,完全由國外球團自行決定,沒有任何依據或薪水倍數。

至於來年薪資,韓國規定FA的年薪不得超過原本的150%,日本則要求不得超過當年年薪,中職規定的至少一點五倍薪水完全超韓趕日,台灣的條件果然和人與眾不同。

說穿了,CPBL的「旅外自由球員」只是場高明的騙局,早就設下重重關卡來阻擋球員出國,轉隊費該折半時不折半,不該加倍時要加倍,還有球團出面表明要捍 衛身價(等於要求轉隊費不得減價),總歸一句還是高層說了算,除非有冤大頭願意花大錢,否則對選手來說都是一場空,在此奉勸台灣職棒球員,旅外夢可以醒 了,要出走只能等待奇蹟出現吧!

本文原載於【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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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12月 08, 2010

棒球國際化 外籍教頭該是選項

在洲際盃與廣州亞運交出不盡人意的成績單,加上總教練葉志仙階段性任務告一段落,中華棒協為了因應往後的國際賽會,正持續找尋下一位教頭人選。

就在眾人猜測是哪位新生代教練會扛下此重責大任之時,日前來台參加青棒打擊訓練營的北京奧運中國隊教頭拉斐爾(Jim Lefebvre)讓人產生新的想法,思索找外籍監督來領軍的可能性。

棒協秘書長林宗成認為這是新的方向,會提出來討論,但棒壇一般的看法是持保留且不贊成的態度,個人以為在這棒球國際化、全球化的時代,沒必要畫地自限,任何人選都值得考慮,畢竟,這些年來國家隊的表現大多不太理想,無法滿足國人的期待。

還記得2004年兵敗雅典的檢討會後,曾詢問過選訓委員是否考慮總教練找尋外援,但當時得到的答案是認為國內還有很多人才,自己人還能勝任,但六年下來,仔細檢視這幾位總教練的帶兵結果,除了葉志仙在杜哈亞運奪金外,沒有一位是風光地下台,而葉教練從亞運名單公布開始,到廣州連兩場敗給韓國都飽受批評,國家教頭折損率之高實在驚人,期間還常出現業餘、職業相互牽制對方的言論。

雖然台灣棒球基本上能坐穩亞洲前三強,不過和日本、韓國的差距與日俱增,往日痛宰中國的場景越來越難出現,就如同旅日好手莊勝雄所言,教練是問題的一環,沒有理由把大門關起來閉門造車,在別人都已經上太空的同時,還用殺豬公的方式繼續下去,這樣只會拉近和第四名的距離,還徒增坐地分贓的臭名。

事實上,這幾年來台灣、日本或韓國的職業棒球,都曾任用外籍人士擔任總教練一職,全世界最瘋狂的足球世界盃,今年更有超過十支球隊啟用外援,其中包括英格蘭,台灣過去也找過韓籍監督帶領籃球代表隊,其他單項運動也會尋找外援,原因不見得是國內缺乏人才,而是希望外籍教頭帶來刺激與不同的思維,加上帶兵起來較沒有包袱,反而讓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覺。

當然,並非外來的和尚就會念經,Lefebvre是否為合適的人選還不得而知,畢竟台灣和中國的棒球實力不可相提並論,同樣的方法不見得適用於兩岸,但起碼至少得保持開放的心胸,向老大哥學習沒啥不好,要不然中國也不會在北京奧運與第二屆經典賽連兩次擊敗台灣,若一味地排除這個選項,那就太小家子氣了。

別忘記,外籍教練只是許多選擇當中的一個,若真的有合適的本土教練,對自己有信心,也希望當仁不讓,只要別把總教練職位當成酬庸,或是少數人輪流擔綱就好,距離2013年經典賽時間已經不多,組訓的長期工作事不宜遲,不論本土或外籍,能帶兵的就是好教練,這樣,台灣棒球才會有更好的未來。

本文原載於【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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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成棒隊近10年重要國際賽總教練與成績

星期一, 8月 30, 2010

林子偉事件懶人包 (831更新)

在2010加拿大IBA青棒賽一戰成名的林子偉,是否簽下職棒合約還如霧裡看花讓人搞不清楚,但所引發的效應持續發酵中,為了能掌握相關消息與清楚各方觀點,把這段日子內的新聞和評論整理如下,若有進展也會繼續更新。

事情一開始是8月20日,當天蘋果日報和自由時報大幅報導林子偉加盟洋基一事,蘋果直接以加盟(驚爆 16歲林子偉加盟洋基 簽約金1276萬)為頭條,搭配青棒冠軍(睽違27年奪青棒冠軍 林子偉榮膺大會MVP)、洋基台灣球員(繼建仔郭阜林 洋基台將第3人)等新聞,並附帶介紹簽職業合約的後果(高中球員簽職業約 喪失打全國賽資格)和列出高中球員未畢業提前與職業球隊簽約赴美(不過漏掉西雅圖水手的張耀文以及國中畢業赴日加入巨人的林羿豪和李昱鴻)



報導裡訪問了高苑工商棒球隊總教練李來發,提到:「完全不知道有沒簽約,子偉的父母手機都關機,聯絡不上。但畢竟他才16歲,還沒有判斷能力,而且我們培養選手,除了打球,還有做人做事,應該飲水思源,台灣有台灣的棒球環境、規定,規定是高中生不能簽約,如果經紀公司直接就替他找好球隊簽約,董事長 (余政憲)說先了解狀況,不排除提告。
八方環球經紀公司代表李瑋川則說:「有和林子偉跟他父母口頭協議,委託我們替他們談後面的事, 但沒有簽約,因為必須遵守台灣的規定,選手要高中畢業才能簽約。林子偉才16歲,爸媽又在山上,他們老家在那瑪夏鄉,又是八八風災的受災戶,對於簽約跟相關規定不了解。最近常會接到球探的電話,因為我們很早就有注意到他,也和他有聯繫,所以才會請球探不要打擾他們,如果球隊有什麼需求或想了解的,可以透過我們公司。」
自由時報則以林子偉驚動大聯盟 傳洋基已開價為主報導,另外對林子偉的潛力側寫(林子偉身高較吃虧 條件不輸郭阜林),也提到當初蔣智賢簽約球隊遭處分之事(蔣智賢事件 三民遭連坐處分)。

八方環球代表李瑋川否認,說:「大聯盟30支球隊球探確實都在8月初的加拿大世青賽看到林子偉的驚人表現,也確實有不少球隊展開詢問,但會傳出洋基開40萬美元並非事實,也是笑話。」

林子偉今年2月剛滿16歲,已經符合大聯盟規定海外網羅的最低年齡限制,但因林子偉暑假過後才升高二,因此大聯盟球隊對於要如何避免違反台灣相關法令,且能順利網羅林子偉,已開始積極仔細研究

棒協秘書長林宗成則說:「棒協和教育部的共識就是球員高中畢業才能與職業球隊簽約,若有違規就會祭出處分,球員年紀還小,希望經紀公司為球員的生涯著想。」並強調:「教育部和棒協早與大聯盟達成共識,球員高中畢業前不能碰,棒協將會密切注意。」

聯合、NOWnews和中廣,分別在稍後追蹤報導世青賽MVP林子偉 被爆洋基開價搶林子偉與洋基簽約?李來發轉述:林子偉否認加盟洋基?林子偉:國中時球探上門未簽約,自由當天也追加即時新聞(傳與洋基簽約 林子偉否認)。當中最詳細的是NOWnews,訪問到總教練李來發:
「19日晚與林子偉聯絡,林子偉否認簽約之事,而前一晚,我也詢問過洋基在台灣的球團代表,這名球團代表也說沒與林子偉簽約,若真的要簽林子偉,會先告知校方,表達尊重之意。」

李來發表示:「林子偉確實有出國發展的潛力,但畢竟他年紀還小,是否已做好心理準備,當年羅錦龍16歲就出國,結果呢? 羅錦龍得讀書、練球、打球,語言又不通,過得非常辛苦,球員能出國發展,去挑戰更高層級的環境,我們都是樂觀其成的,但我希望他們能夠透過正常管道、做好準備再出去。」

李來發對於在中間穿針引線的經紀公司(八方環球)感到非常不諒解,他說:「八方的人都是台灣人,應該了解台灣這個環境,此事從頭至尾,八方從未知會校方及教練團,外界一再詢問我,但我是真的不了解整個狀況,球員要出國,我們樂觀其成,但希望這些經紀公司要懂得尊重人,不要把好好的一件事情給搞壞了。」
Yahoo奇摩的專欄作家陳重嘉先終止基層亂象,再談高中生簽約限制為題,認為要留下來念完高中不是問題,前提真的是要把高中球界的亂象徹底改善,讓高中生涯是一個良好循序漸進的成長,而非是消耗式的損耗。

隔天(21日),業餘龍頭的棒協做出強烈回應,蘋果、聯合、中時也分別提到違規就禁賽 林子偉:沒簽約護青年選手 棒協擬加重早簽罰則中華隊封殺?小選手不怕!留洋 林子偉:畢業後再說
中華棒協祕書長林宗成也表示,他透過個人管道了解,林子偉尚未和球團或經紀公司簽約,不過一旦有人違反規定,未來中華隊將不予徵召

李來發認為,林子偉簽約的事,有可能是經紀人在放風聲,想試一試他的身價和行情:「子偉說他沒簽約,但他的父母親是不是有和經紀公司講好,這我們就不知道了。

林宗成表示,高中生不能和經紀公司、球團簽約的規定很清楚,不管林子偉的消息是怎麼傳出的?是不是經紀人之間互相吐槽?「至少林子偉現在成為焦點,他不能簽約,也正好告訴這些經紀人和球隊不要明知故犯。」林宗成表示,棒協將針對未畢業高中生和球隊簽約,研擬更長久性的規定,包括和大聯盟、日本職棒及中華職棒之間,也希望這些違反規定的選手未來回到台灣,中華職棒也不要錄用

林宗成說,日本及南韓都有明確保護本國青年棒球人才的規範,中華棒協將與主管學生棒球的教育部,及輔導職業運動的體委會研商相關規定,共同發表聲明,希望有嚇阻效果。

林宗成說:「如果仍有球員高中畢業前就與國外職業球隊簽約,未來他最好就都在國外打球。」「規範的罰責,只能處分到球員個人,如果他結束國外生涯,很可能無法在國內職棒發展。

中職秘書長李文彬認為這種作法可以考慮,尊重棒協提出的建議,會再研究各種法案之後,再審慎評估可行性,若年輕球員未讀完高中就出國,回國後還可加入中職,的確會讓違規球員覺得還有後路可退。

但文中也提到,不過現階段旅外球員打中華隊純粹是想解決兵役問題,募兵制實施後,不打中華隊又何妨,若球員真有實力且打出名氣,中華職棒真的願意放棄「補強」的大好機會嗎?  
特別的是,同一天沒報導棒協反應的自由時報,在南部的黃明裕以不一樣的觀點提到林子偉(《觀察筆記》伯樂與千里馬)。

當天在鳳山市棒球場舉辦的高雄縣原住民盃慢速壘球賽,受到縣長楊秋興頒發「原住民之光」的林子偉再次澄清沒簽約,表示出國等畢業再說。(林子偉:出國打球 高中畢業後再說吧世界青棒冠軍林子偉 高中畢業想赴美打球林子偉將勤練英文 透露想去洋基)。

原本以為事件就此告一段落,但22日棒協發表嚴正聲明(高中未畢業球員與職棒球團簽約 將全面禁賽)。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同意爾後若有球員違反規定,在高中畢業前即與職棒球團簽約者,將不得再於學生棒球運動聯盟、中華職棒大聯盟及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之賽事中擔任球員及教練,但此項規定不會溯及以往
23日蘋果(高中球員簽職業約 全面封殺)、聯合(高中生球員與職棒簽約 未來將「封殺」),聯合提及「爆料投書」說:「大聯盟簽約系統已經公布合約生效,35萬(美元),洋基,8月17日簽約,所有球隊皆知。」
對此林宗成說,不管美國或日本或南韓職棒,若確實簽約,「不可能有辦法隱匿,」使棒協不知情,「這價碼、球隊傳出,顯然只是經紀公司『兜售』球員放出的風聲。」棒協第一時間與體委會報告此事,林宗成說:「體委會指示,要把中華職棒這道防線拉起來,」過去的「封殺」,僅限學生棒球聯盟或棒球協會賽事。

林宗成說:「就像在日本,有前科的人不能開計程車。沒有所謂扼殺工作權。」此規定不會溯及以往,「不是懲罰球員,是提醒經紀人及家長,不要斷送孩子的棒球生涯。
同日,聯合新聞網陳穎針對棒協公告發表(離譜棒協 高中進職棒與涉賭同罪),懷疑球員到底是違反哪一條法律,讓棒協可以這樣以明文規定剝奪他們未來的工作權? 也強調過去其他球員基本上並沒有受到懲處,棒協這次對這種情況卻突然打算祭出和在職棒涉賭一樣的罰則,強迫幫年輕球員做生涯規劃,不知道背後的原因到底為何?更談及棒協認為高中生和職棒簽約與簽賭放水同罪甚至更嚴重,未免過於荒謬!

中時吳育光則在特稿(終結悲情 振興棒球路仍長)裡有不同的見解,提到台灣打棒球的孩子,約9成係家境不好或單親家庭,可能以不到10萬美元簽約金被輕鬆網羅(?),短視近利(?)或許是鑄成悲劇的開始。美國消費水準高,家當重新添購(?),外出須車子代步(?),若又交女朋友(?),根本入不敷出,在小聯盟待越久,台灣家人經濟負擔更沉重,球員還可能是拖垮家庭經濟的最後一根稻草。

聯合晚報則提到洋基代表可能來台的消息(洋基來台 談林子偉合約?)。棒協證實,今天確實有洋基球團代表將前來拜會,還不清楚對方想談什麼。

24日聯合更詳細報導洋基球探來台 為林子偉訪棒協
棒秘書長林宗成昨天說:「棒協認定的簽約,是大聯盟公布的才叫簽約,球團與球員的私下約定,無法管理。」猜測對方是為IBAF世界青棒賽MVP林子偉的事來談條件,「棒協沒有條件可以談。」會堅守封殺規定。

林宗成認為,棒協必須向美國球團表達,「台灣球員和中南美球員不同,不是用錢買的就行,必須尊重台灣重視教育的文化,」要求學生球員完成高中教育,「棒球可以打多久不知道,要重視球員的第二生涯規畫。

不管對方來意如何,棒協是屬於官方的,「立場是同一條陣線。」體委會已要求高中未畢業學生,與職業球隊簽約者,不能參加學生聯盟、棒協或中華職棒比賽,未來國家隊也不徵召。林宗成也強調,選訓委員徵召旅外球員是為戰力考量,從不會迫於外國球團壓力,而徵召球員幫他們解決兵役問題,對林子偉也不例外。

中時則傳達禁偷跑 棒協將辦球探餐會的訊息:
棒協「12月時協會要辦一場球探餐會,邀請對象包括所有在台灣的球探和領有執照的經紀公司人員強調不滿18歲的台灣球員,不得簽約的底線,要求各球團須恪遵遊戲規則。」

明年2、3月則舉辦第1屆「國外職棒球團博覽會」,供各球團設攤宣傳,以便台灣球員和他們的家長都能清楚解各球隊的背景、福利和制度,讓台灣年輕球員有更明確的決定。
中廣陳楷,在和相關主管機關求證後,有了最完整的報導(高中學生球員未畢業就簽約 棒協祭出終身禁賽)。
即使體委會跟職棒聯盟都沒有明確支持棒協,但棒協秘書長林宗成依然堅持,目前學生棒球的亂象必須用簡單而且明白的方式告訴球員,要做選擇就必須承擔後果,「這是事情的兩面,刀子砍下去一定有一面受損,中華職棒不會面對、學生聯盟不會面對、體委會不會面對、教育部也不會面對,都是棒協面對。所以棒協責無旁貸,必須做砍那一刀的人。

體委會主委戴遐齡表示,國內棒球專家學者多數都認為,球員最好等高中畢業以後再出國比較合適,一方面高中生心智尚未成熟,二方面出國打球薪水低又沒有保障,「從體委會角度絕對要保障優秀選手,我們必須要設立防火牆,免得很優秀的選手去那邊,受傷了怎麼辦?等等我們未來要思維。」不過戴遐齡也沒有把話說死,並不堅持選手一旦違規出國就終身禁賽。「怎麼樣保障選手未來職業的生涯發展,細部我們還要討論,這是選手最重要的生涯選擇。要有制度面幫選手分析。

只不過,幫選手分析是一回事,直接剝奪人民的工作權,又是另外一回事。律師蔡瑞麟指出,由於體委會補助棒協以及職棒聯盟,雖然不能直接下命令,但這種作法在法律上是「行政指導」,「如果體委會行政指導,是很明顯違憲的。違反憲法第十五條,監察院也可以糾正,行政院也可以處理。」目前國民義務教育只有九年,念不念高中是人民的選擇,但體委會卻要求球員要唸完高中才能打職棒,影響人民就業權利;至於兩個民間團體也可能吃上官司,「中華棒協跟職棒聯盟來說,如果同意或者承諾這樣行為,可能違反民法72條跟71條。」即使目前還沒有選手真的因為這項規定影響受罰,但棒協這些警告對高中球員造成寒蟬效應,「我想這是體委會或者中華職棒聯盟、棒協希望達到的目的,無論合法或者非法。

但蔡瑞麟認為,根本的方法應該是跟美國、日本職棒聯盟提出正式要求,要求他們不得與高中生簽約。棒協秘書長林宗成表示,三年前林羿豪跟李昱鴻與巨人簽約,之後棒協正式行文跟日本野球機構抗議,獲得對方善意回應,承諾以後不再以育成選手方式簽下台灣球員,不過如果國中畢業去日本念高中維持學生身份,棒協則樂觀其成;至於紅襪簽了蔣智賢跟黃志祥以後,大聯盟沒有回應,但是相關球團應該都知道棒協的想法。「大聯盟沒有辦法回應,所以還有球團想偷跑,所以棒協準備跟體委會下個月初正式發文給大聯盟。

至於優秀頂尖選手可能因此錯過身價最好的簽約時機,林宗成表示,任何規定都不能十全十美,也許會讓極少數的天才球員無法提前出國,但卻可以保護絕大多數的選手接受完整高中教育,他不認為有違反工作權的問題。只是選手不顧台灣政府教育的規定,未來也就無法得到優惠。「你不能兩邊都要。不守規矩的人佔了所有的便宜,守規矩的人反而吃虧,所以我們才談大多數人的公眾利益。

高中生出國打職棒,每個人狀況不同,有的孩子的確天賦異稟,有的父母卻見錢眼開,加上薪水工作朝不保夕、只求戰績不顧未來的教練,特別好心的經紀公司跟不合格的職業掮客爭搶球員,各隊球探與本土勢力結盟確保資源,最苦的還是被當成棋子的選手,提前出國就判球監的規定一旦成真,不見得能遏止大聯盟球團挖角的亂象,六七年後卻反而可能葬送球員寶貴的棒球生涯。
當天,美國方面的消息首次揭露,Baseball Prospectus 的作家 Kevin Goldstein在Twitter表示:洋基以35萬的價碼簽下林子偉。
#Yankees drop some big coin in Asia, signing 16-year-old SS Tzu-Wei Lin out of Taiwan for $350K; MVP of recent IBAF tourney in Canada.
同日,NOWnews報導林子偉未簽約? 美專家爆料超過千萬入洋基,旅美幫的Dean針對Goldstein的Twitter,來分析林子偉的簽約效應的四個可能,球隊認定合約無效 (void contract)、球員單方面毀約、雙方都同意合約無效,大聯盟辦公室核准合約生效,也希望所有的主事者在處理時認真思索如何幫助林子偉,而非只考慮自身的利益。

25日自由(美作家爆 洋基已簽下林子偉)、聯合(林子偉 想念完高中再走)、蘋果(棒協認定 林子偉沒簽約)、主要都從Goldstein的Twitter為出發點,再次詢問林子偉和經紀公司是否簽約之事,而棒協認定沒簽約,林子偉透漏想念玩高中在走的消息。

至於中時一口氣來三篇報導,除了新聞事件外美媒爆料 洋基砸千萬搶人林子偉簽約又反悔 洋基兩難提到林子偉曾簽下內容不完整的合約(?),但後來決定留在台灣,雙方形成一約各表,陳志祥則特稿林子偉旅美 非得那麼急?,以王建民的經驗,建議再給些時間做好出國準備,否則貿然往外衝,像郭泓志、羅錦龍等人,身心與生活受到大衝擊,打球過程坎坷,結局也不一定好。(?)

當天稍晚,中央社以簽林子偉 洋基確提合約為題,表示收到不願具名的內情人士提供的消息,證實有合約一事。

26日蘋果在(洋基爭取林子偉 合約曝光)一文中,引用中央社的消息,表示的確有合約,內容包括簽約金35萬美元(1122萬台幣)和6.4萬美元(約205萬台幣)的學費補助,簽約日期為8月17日,寄送地址為高雄縣那瑪夏鄉,明年從新人聯盟開始,月薪1100美元。

自由則提到洋基搶林子偉 就怕呷緊弄破碗黃照敦則針對事件專文表示棒協封殺策略 擋不住挖角風,提到因為之前都沒事,所以洋基會動手,棒協應主動和大聯盟洽談,簽訂白紙黑字的相關合約,中時根據規章,認定林子偉 恐難打高中比賽,龔邦華專文覺得林子偉的抉擇 制度下的難題,懷疑國內的環境到底能帶給他什麼?能 不能讓他成長與進步? 並認為若真要保護,就應明文為令,大家乖乖遵守,這種不成文的規章,難免會有模糊地帶,無恆定標準,就不能讓當事人口服心服。

我自己也針對林子偉事件,寫了一篇棒協下重手 真能保護年輕球員?Yahoo奇摩的專欄作家阿ㄈ則以他一貫的口吻,語氣頗重的說林子偉已幫你拿了個IBA青棒冠軍,還想要怎樣?

28日,美國方面新聞媒體的正式消息首度刊出,Baseball America在小聯盟球員異動直接提到洋基Signed: SS Tzu-Wei Lin,也針對事件和林子偉的資質做出分析。

Tzu-Wei Lin, a 16-year-old shortstop from Taiwan, won MVP honors at this year's Junior World Championship. The Yankees agreed to a six-figure bonus with him, but Lin reportedly now wishes to void the contract so that he can take a larger offer from the Twins or Athletics. Taiwanese media reports indicate that the Twins offered nearly twice as much as the Yankees, but that Lin's agent steered him to New York.

A person familiar with Lin's amateur career writes: "Lin is only 5-foot-7 but is toolsy. Not sure if he stays at shortstop, but he is at least a second baseman or center fielder. He is a plus runner with average defense/range, the potential for above-average bat, gap power and above-average arm. Good baseball instincts."

龔邦華28日也另外寫了一篇簽名畫押前 想想林子偉,提到
如果有事前教育,林子偉及家人都該知道,若未弄清狀況,不管什麼文件都不能隨便簽。不管對方人再好,都是替自己球團做事,不會把你的權益放第一。只要做了任何簽字動作,之前口說的都無憑,白紙黑字才算數。這點在美國講究法制的社會,幾乎沒有模糊與轉圜的空間。
事情會怎麼演變,到目前而言還不清楚,請看倌們繼續欣賞下去。

Update: 8/31

沉寂兩天之後,由於高苑工商新學期首度練球,林子偉也現身,蘋果一口氣五篇新聞,包括還附帶影音檔的林子偉:看過洋基合約沒簽名 高中畢業再出國,他自己表示:「這幾天真的過得很煩,現在冷靜下來後,我決定高中畢業再出國。」

拿到爆料者提供的合約影本裡,16頁英文合約書 詳列簽約金薪資
合約第1頁,就載明球員姓名、連絡方式及簽約日期、球隊等,第2頁則清楚寫下簽約金35萬美元(約1120萬台幣),及CSP(College Scholarship Plan;大學獎學金計劃),每季(3個月)提供學雜費與住宿費共5334美元(約17萬台幣),最多提供12季。

從第 6頁開始,就是小聯盟球員制式合約,清楚註名小聯盟各層級薪資,最低從850美元(約2萬7221台幣)到3A的2150美元(約6萬8854台幣)。合 約第7、8與第15、16四頁則是球員必須簽名處。不過依據爆料者提供的合約來看,上面並無林子偉簽名,所有欄位皆為空白,也符合林子偉本人所說並未簽約。
學校方面的態度是等滿18歲 學校教頭都贊成,不過李來發也說:「但如果林子偉真的有和洋基簽約的話,我們會讓他出去。」也考慮是否要報名林子偉參加接下來的高中棒球聯賽,「肯定的是,我們絕不會為了1名球員,犧牲掉其他整屆的球員。」 還有輕鬆的李來發寶貝子弟兵 只准問1分55秒

蘋果一朗則寫道,醜陋鬥爭 得不到就毀掉你,懷疑這是其他沒簽到林子偉的大聯盟台灣球探寄出的爆料郵件,目的在於藉由曝光後,製造輿論壓力使合約無效,並提到經紀公司也是背後黑手,在球員尚未成年時,就以「協助處理國外事務」為由,幫球員跟國外球隊談合約,規避「未成年球員不得與經紀公司簽約」規定,台灣的學生棒球,早就因大人們利益蒙上陰影。

至於中時直接以林子偉 與洋基合約無效為標題,以相關人士指出,林子偉與洋基隊簽約尚未完成,消息曝光後事態擴大,洋基隊已同意合約無效,洋基在考量台灣的棒球環境和生態後,對合約的態度未再堅持,林子偉應會在台灣念完高中。最後則以「台灣棒球界全力阻擋林子偉遭廉價售出,反而保護了林子偉應有的行情身價。」為結尾(?)

另外中時也附帶一掃鬱悶 林子偉開學報到的消息,李來發也表示,會把林子偉報名東高盃(9月13日開打)和金龍盃(9月28)。

星期四, 8月 26, 2010

棒協下重手 真能保護年輕球員?

在驚傳中華IBAF青棒隊國手,就讀高二的球員林子偉可能以美金35萬元和紐約洋基簽約之後,儘管目前看來還不確定,但身為業餘棒壇龍頭的中華棒協即刻採取對應措施。

根據新聞報導,雖然高中未畢業球員簽職業合約已經有相關罰則,但棒協和教育部、體委會,決定對違規簽約球員加重處罰,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也同意爾後若有球員違反規定,在高中畢業前即與職棒球團簽約者,將不得再於學生棒球運動聯盟、中華職棒大聯盟及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之賽事中擔任「球員及教練」。

會下令連教練都不能擔任這樣的重罰,是因為體委會指示台灣球員加入任何職棒球隊之前,取得高中文憑是「最基本門檻」,目的在於協助球員能夠具備更完整的生涯規劃。

乍看之下還滿有道理,畢竟棒球不容易當飯吃,並非每個人都是王建民、郭泓志,學生時期多讀點書能讓選手在離開球場後有更寬廣的求職路,但事實是這樣嗎?當然不是,誰不知道現在三級棒球選手留在教室的時間和正常學生有天壤之別,留在學校多念兩年書真能讓選手多學到幾個英文單字?這點得畫上很大的問號,而且「高中文憑」難道一定得在台灣讀完才算?

就算能唸到高中畢業,該上的課一堂也沒少,但讓選手最害怕的過度使用陰影並不會揮之而去,花蓮體中江忠城曾在十天內投432球,姜建銘只為了金龍旗四天 344球,高一能投150公里的鄭錡鴻畢業後只能偶爾超過140、陳禹勳高中念完就動Tommy John手術、增菘瑋加盟印地安人前單季167局,這些數不清的例子都是燃燒自己照亮「教練」或「球隊」,更別忘了林子偉的隊友郭俊麟(對荷蘭丟170 球)、羅國華(對加拿大投132球),只能期望他們身體能夠負荷,不要成為台灣棒球的砲灰。

試想,假如全面禁賽的規則合理,為什麼在2001年底,時才高一的羅錦龍投效科羅拉多洛磯之後,沒有訂立類似的罰則?而2006年9月林羿豪和2008年 7月李昱鴻甚至在國中畢業,高中都還沒就讀前就赴日加盟讀賣巨人,張耀文2008年6月、徐志維2009年7月也都在還沒念完高中前,分別投靠西雅圖水手和匹茲堡海盜,當時的體委會和棒協在做什麼?

因為若只是業餘或高中禁賽,職業球員本來就不能參加,所以禁止與否無傷大雅,但若是職業比賽,多少牽涉到工作權的問題,球員只是往外發展,就像生命找尋出路、出國唸書一樣,並非放棄學業,況且出國也會將高中、大學念完,得因此賠上棒球生涯不太合理,假如還加上退役後連教練都不能擔任,在台灣打棒球還得承擔這麼大的「義務」與「責任」,想必以後更沒有爸媽會讓小孩打棒球。

此外,真要實施也會面臨很大的困難,當初郭泓志離隊棒協也是宣布禁賽,不准代表國家隊,但只要闖出名號,只要實力夠,到最後還是代表中華隊出征,還拿下杜哈亞運金牌,就算回國職業球團也不可能將金雞母放棄。

有趣的是,年初體委會信誓旦旦和教育部協商說涉賭球員不得擔任球員、教練,但涉賭球員「服務」教棒球的消息時有所聞,也沒看到體委會出面制止,難不成打假球和高中沒畢業出國打職棒等罪?

很明顯地,關於高中沒畢業就可能被國外球團挖角的事件,棒協和體委會完全本末倒置,不去思索到底為什麼年輕選手陸續往外走的現象會持續不斷,反而希望藉由加重罰則嚇阻小球員,卻沒想到台灣棒球環境多年來的問題一直不解決,在學生階段過於重視冠軍而非教育,演變到職棒涉賭事件沒人擔保不會再次發生,就算三級棒球再稱霸世界又如何?誰會因此相信台灣棒球就是世界第一?

棒協、體委會該怎麼做,其實有更好的方法可以持續前進,拿世界少棒聯盟針對教練的指導守則開始,請教導球員贏家有兩種,一種是靠著得得分比別人多,失分比別人少的比賽型贏家,另一種是生活上的勝利,從棒球中知道要努力、從比賽中學習到對手的優缺點,千萬別為了幾場比賽而輸掉人生,這樣,台灣棒球的未來才有可能。

本文原載於【聯合新聞網

星期日, 8月 22, 2010

不能錯過的公告

這麼經典的公告不好好保留實在太可惜了!

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表示:

「針對本週媒體報導高苑工商所屬球員林子偉將與美國職棒球團簽約乙事,本會提出說明如下。

一、經本會多方查證,林子偉迄今未與任何職業球隊或經紀公司簽約,惟確有經紀公司與林子偉父母親接觸,並受林子偉父母親所託與職棒球團聯繫。

二、本會已與經紀公司聯繫,並要求其謹守台灣球員加入職棒球團之相關規定。

三、本會在第一時間亦與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報告此事,體委會指示台灣球員加入任何職棒球隊之前,取得高中文憑是最基本門檻,此項規定的目的在於協助球員能夠具備更完整的生涯規劃

四、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同意爾後若有球員違反規定,在高中畢業前即與職棒球團簽約者,將不得再於學生棒球運動聯盟、中華職棒大聯盟及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之賽事中擔任球員及教練,但此項規定不會溯及以往。」

星期三, 8月 04, 2010

要青棒冠軍 還是要球員未來

在不被看好、強敵環伺的情況之下,中華青棒代表隊揚眉吐氣,在比賽中將士用命,打擊適時發揮,投手穩住陣腳,接連擊敗荷蘭、加拿大和澳洲取得睽違二十七年的IBAF世界青棒賽冠軍。

雖然沒在賽會中對到古巴、韓國或日本(未參賽),也曾於預賽輸給美國,但可不能因此抹煞這些小朋友的努力和成果,冠軍獎杯是貨真價實靠著八場比賽拿下七勝,其中最後五場全贏所奪得,球員們的表現只能給一百分滿分。

不過,若仔細檢視這幾場比賽,就會難過地發現,在7月30日對荷蘭的比賽,台灣派出郭俊麟先發,投完整場只被敲出5支安打,三振18次,丟掉兩分獲得勝利,共用170顆球。而且這並非郭俊麟的唯一出賽,在四天前的7月25日,他也擔任對澳洲的先發,投5局85球,換句話說,他在六天內投255球。

至於四強賽的功臣羅國華,在7月31日對加拿大的比賽也完投九局,三振10次,只丟一分,用掉132顆球,此外,他還在對澳洲與委內瑞拉時登場,累計七天內投187球。

單場170球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個過重的負擔,美國職棒過去四十年來,就只有當時還是匹茲堡海盜的蝴蝶球投手Tim Wakefield於1993年4月27日對亞特蘭大勇士投過單場172球,此外再也沒人突破170大關。

若拿到今年大聯盟來看,132球也不是個小數目,只有剛轉隊的Edwin Jackson於6月25日對坦帕灣光芒花149球投出本季第四場無安打比賽,費城費城人的Roy Halladay於5月18日對海盜用掉132球兩場比賽能夠相比擬。

無安打很風光,但Jackson接下來五場先發1勝4敗防禦率高達7.24,而耐投的Halladay下一場先發只投出本季最短的5.2局,失掉7分則是今年最多。對於已經發育完成的大聯盟投手來說,過多的球數都是一大負擔,需要時間好好調適,何況是還在青春期的青棒選手。

別忘記四年前的杜哈亞運,台灣傾全力最終也贏到金牌,但換來的是陳鏞基多年傷痛,至今無法恢復昔日身手,與同年參加經典賽、哈連盃、世界大學錦標賽、洲際盃和亞運,在業餘時期就單年投超過167局的增菘瑋,這幾年來表現每況愈下,今年更三度遭到球團釋出,於日前返台自主訓練尋找復出機會,難道一個冠軍能抵得上球員的棒球生涯嗎?

這座台灣在IBAF世界青棒賽拿到的第一座正式賽冠軍盃的確難能可貴,但得靠著多少犧牲才能換回,而這些犧牲真的值得嗎?還有媒體以久旱甘霖、國球又見新希望為題,我只想說,別鬧了,職棒的低潮不會因為這座冠軍而回升,過於重視錦標的三級棒球可不該是常態,這些幼小的新希望真的能持續替台灣棒球發光發熱?

事實上,曾8度亞軍、6度季軍就足以證明台灣青棒的斤兩,王建民、曹錦輝、郭泓志等人就算沒拿到青棒冠軍,也不會被懷疑他們的能力,青棒冠軍的果實很美好,但最重要的奧運或世界棒球經典大賽,這幾年來中華隊離獎牌都還有一段不小的距離,而那才應該是台灣棒球所要追求的目標,至於青棒冠軍,能拿當然最好,只要別以燃燒球員手臂為代價就好。

對 手

法國

澳洲

美國

義大利

委內瑞拉

休兵

荷蘭

加拿大

澳洲


比 數

11-1

13-11

0-10

13-4

9-0


4-2

3-1

8-4


日 期

7/24

7/25

7/26

7/27

7/28

7/29

7/30

7/31

8/1

合計

陳品學

59


23


19





101

彭識穎

44




30





74

郭俊麟


85





170



255

蔡政翰


53


52






105

黃佳偉


21

49







70

羅國華


19



36



132


187

王維中



42


30




69

141

陳泓亦




95





68

163

合計

103

178

114

147

115

-

170

132

137



本文原載於【聯合新聞網】

星期日, 2月 14, 2010

Some changes about this blog

趁著大過年把部落格整理了一下,版面沒有啥更動,主要是在每篇文章增添可以加到Plurk、Facebook和Twitter的Icon,並把原本黑米書籤的圖示拿掉,(畢竟,再寫完黑米書籤的困境?後,一直沒看到他們有啥改善,加上黑米小按鈕一直無法呈現正確的數字,所以就把他移除了,但在右邊欄位依舊保持黑米力與新增書籤小貼紙,再給黑米一次機會)。

此外,右邊欄位Widget的順序作些調整,將年代久遠的Stickers拿到最底下,變動最大的應該是棒球部落格欄位,原本一欄改為Media、Mix、Taiwan、MLB和NPB,不過,由於是用Google Reader來做匯入,有三個部落格(Random Thoughts StorageDon't Walk Away, In Silence. Don't Walk AwayInside The Bay)沒辦法加進去,所以先放在這裡以免忘記。

目前棒球部落格的分類是憑個人主觀意見,原則上就算有一陣子沒更新還是列在其中,只是最近更新的會列在最上面,若有不同想法歡迎在底下留言,若有什麼遺漏的部落格也請大家多多提供。


P.S. 原本有使用的Clickcomments(Techcrunch 2007年還曾經介紹過),因為無法維持營運所以停掉該服務,所以我也把它移除,只能說網路的變化還真是快阿。

從紐約到華盛頓,Blog, Twitter篇

儘管經紀人表達「尚未簽約」,但看起來王建民今年的去處已經確定,就是國家聯盟東區的華盛頓國民隊。

對建仔來說,這是全新的環境,全新的挑戰,對球迷來說何嘗不是如此,雖然國內轉播單位初期應該還會以紐約洋基的比賽為主,其他的選擇應該不多,也不太可能看到連續轉播國民的球賽,但對於無法親自在美國看他比賽,只能從網路上找尋王建民動向的球迷來說,將從原本熟悉的New York TimesNew York Daily NewsNewark Star-LedgerNew York PostNewsdayBergen RecordThe Journal News,轉換到華盛頓地區的Washington PostWashington ExaminerBaltimore SunAnnapolis CapitalFredericksburg Free Lance-StarWashington InformerRichmond Times-DispatchCharlottesville Daily Progress

為了避免往後花太多時間,趁著大過年把華盛頓國民的相關網路資訊整理如下:

Television:
Media Blog List:
Nationals Blog List:
至於在美國很夯的Twitter,自然也訊息的來源之一,底下收集所有國民隊相關的twitter list:Washington Nationals Twitter List

OK,一切準備妥當,接下來就等王建民復出了!

星期四, 2月 11, 2010

仲裁學問大 林瑟坎、巨人鬥智

2010年薪資仲裁最受矚目的兩屆賽揚獎得主林瑟坎(Tim Lincecum),到底本季能領1300萬還是800萬年薪,答案應該會於美國時間2月12日召開的仲裁庭揭曉。

薪資仲裁對還沒具備自由球員資格的選手而言,是取得大幅加薪的關鍵,不論是否走進仲裁庭,仲裁結果贏或輸,當年薪水都有機會取得好幾倍的漲幅。像去年薪資僅僅65萬的林瑟坎,若仲裁獲勝年薪漲幅達20倍,就算輸也有12倍多,前幾年的辛苦終於得到回報,但仲裁不僅僅是雙方各提出價碼後一翻兩瞪眼這麼簡單而已,其中可是大有學問。

在集體勞資協議(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裡,清楚地規定哪些條件可以攤開來討論,什麼資訊不適用於仲裁,讓球團和代表球員的經紀公司能夠有所依循。雖然這是指勞資雙方為了薪水走上談判桌時所參考,但不論是否走向仲裁庭,是否曾交換數字,只要薪資達成共識都息息相關。

在林林總總的項目裡,最主要的就是上一季球員對球隊貢獻的質量(包括但不限於球員的整體表現、領導素質與公眾吸引力)、球員生涯貢獻的穩定度、出賽時間長短與過去薪水的紀錄,簡單來說,就是從成績來看。

至於成績要怎樣換算成薪水,自然得與同儕比較。集體勞資協議也記載,球員和其他年資相仿的選手相比,換句話說,像過去王建民面臨仲裁時,只能和滿三年或 super two的球員相比,並不能和年資滿四年甚至具備FA的球員相提並論。去年不具備super two資格的郭泓志,雖然年資有3年又114天,但今年首次參與仲裁,還是得和剛好過super two資格,年資只有2年139天的小熊方登諾(Mike Fontenot)擺在同個層級。

除了年資之外,位置是另一大基準,像提出仲裁數字截止前的幾個小時,和洛杉磯道奇達成協議的郭泓志,2010年年薪95萬,間接代表首次具仲裁資格、沒投滿整年的優秀中繼投手值近百萬的價碼,使得原本已交換數字的聖地牙哥教士和亞當斯(年資3年14天,球團提87.5萬、球員提120萬,今年也曾因傷缺席,出賽37場防禦率0.73的Mike Adams),還沒等到仲裁開庭,隨即就達成年薪一百萬的協議。

至於林瑟坎這樣的超級王牌投手來說,由於史上找不到首次仲裁時已拿下賽揚兩冠的例子可以相比擬,他只能和仲裁歷史紀錄來較量。之前首度仲裁的最高價碼,是費城費城人豪沃德(Ryan Howard)在2008年仲裁獲勝所拿到的1000萬,但豪沃德當時只拿過一座MVP,和林瑟坎相比稍微遜色,沒道理巨人王牌先發投手的薪水低於千萬。

所以,雙方的開價就十分重要,儘管林瑟坎可以因為超凡卓越的成績將價碼喊到1500萬甚至更多,但因此輸掉仲裁的機會就大幅提昇,對他來說錢少拿事小,至少明年薪資的基準也會從800萬開始,而球員工會立場是幫選手爭取可能的最高薪,換句話說也希望林瑟坎達成新紀錄,尤其當最頂尖球員薪水往上攀升時,自然容易帶動其他選手的薪資,當然不希望他仲裁失敗。因此經紀公司在詳細計算、推測巨人的價碼後提出1300萬,使得現在兩邊的中間點是1050萬,增加仲裁獲勝的可能。

對巨人來說,不論輸贏荷包都得大失血,但這都不能怪別人,要怪只能怪他們當初太早把林瑟坎升上來,使得他目前2年148天的資歷,剛好超過低標2年139天一點點,當時若晚個兩週,現在至少可以省六百萬,這想必是仲裁最大的學問吧!

本文原載於【2010/2/11 聯合新聞網

星期三, 1月 20, 2010

郭泓志避免仲裁,年薪逼近百萬

就在提出仲裁數字前截止的幾個小時,台灣旅美投手郭泓志和洛杉磯道奇達成協議,2010年年薪95萬,外帶最高可領15萬的出場獎金。

去年0勝2敗14中繼點防禦率3.00、年薪43.7萬的郭泓志,前年差二十多天沒辦法以super two身份參加仲裁,今年是第一次具備仲裁資格,除了95萬保障年薪外,出賽55和60場還可以各領2萬5,投65和70場比賽還可以再各加5萬,也就是假如整年健康的話,有機會一舉達成百萬年薪。

記得去年針對郭泓志仲裁這件事,提出以下的看法:

『薪資仲裁是拿球員和他相同年資與類型的選手比較,以去年來看,右手中繼首度仲裁約60~90萬,右手王牌中繼超過百萬沒問題,再好的就接近200萬,像布拉瑟頓就有182.5萬。左手中繼較稀少,表現普普的就能拿到近百萬,郭泓志身為王牌左手中繼,但因傷痛史顯赫,薪資可能在百萬上下。仲裁只是過程,不一定要到仲裁庭才能決定,可能先達成協議,但就郭泓志而言,主要的是來年保持健康,若能更穩定的出賽,或取得守護神地位,勢必會有更光明的「錢」途。』

會有這樣的推論主要根據郭泓志是王牌setup man,外加稀少的左投,還有他通常上場時都是比賽較為緊張的局面(領先分數不多),以及在季後賽都能壓制對方主力打者來思考,比較過去的例子認為有機會在百萬上下,雖然沒有百萬美金保障約,但這樣的結果讓人高興,當然,對郭泓志最重要的還是,今年能健健康康地完整出賽,來年才更有本錢拿高薪。

註:同時間一壘手James Loney、捕手Russell Martin和救援投手George Sherrill分別以310萬、505萬和450萬與道奇達成薪資協議,官網也指出道奇與外野手Andre Ethier和終結者Jonathan Broxton談成兩年合約,2010年不需要參與仲裁聽證會。

星期日, 1月 10, 2010

勝利大於一切 台灣棒球怎麼有救?

原本看來已經告一段落的職棒涉賭事件,在新的一年又發生廖于誠、陳致遠等重量級球星被點名的消息,也讓更多的球迷傷心落淚,而前三劍客之一的蔡豐安更因為涉嫌打假球和擔任白手套,被檢調約談後交保。

其實關於蔡豐安的傳聞早就沸沸揚揚,當初在仍具戰力的情況下被釋出,而且球迷強力聲援,但在兄弟象不尋常的讓渡,加上沒有別隊願意接納,很明顯地是因「不 能說的秘密」讓綽號阿扁的蔡豐安就此離開職棒,在莊宏亮被指為白手套聲押獲准,同期離隊的蔡豐安果然如預期再次浮上檯面。

原以為「阿扁劇場」將從此結束,照目前的標準應該將他逐出棒壇,但有新聞傳出,蔡豐安表示因為沒有替「雨刷」拉線而交保,會在基層繼續推動 棒球,南投縣政府教育處長劉仲成說,交保後可繼續擔任中興國中的教練,後援會前會長陳同烈則提到,將發動中興國中棒球隊後援會聲援蔡豐安。

這樣的行為讓人不禁感嘆,難怪台灣棒球的「假球事件」無法清除,因為是非不分的大人們參雜其中,只在乎蔡豐安曾經領軍教育部主辦的全國青少 棒聯賽中奪得第三名,在乎南投縣的3級棒球因此能夠推展,(按,還有一可能擔心蔡豐安涉賭,影響郭台銘贊助球場與校舍,但已有新聞表示郭董助妻母校不受影 響)連打假球這麼嚴重的行為都能容忍,假如真的可以,在約談前就承認的「阿鈣」廖于誠,還有其他無數因此遭受責難、和棒球說再見的球員,該怎麼辦?

事實上,棒壇這種只問勝利不顧一切屢見不鮮,去年底打的諸羅山盃,由屏東富田國小演出大驚奇奪冠,但當中只靠投手王聖文預賽七場都出賽包辦全隊七勝,最後一天更連投三場,投19.2局共262球,賽後只能指著左手肘說覺得有點痛。

而富田總教練王子燦原本就頗負爭議,卻不在乎球員未來,在強調以球會友的比賽裡狂操球員,還常嚴厲責罵小球員,但隔天有媒體報導,竟然以 「讓屏東的少棒球隊登上國際賽事顛峰,無論管教爭議如何,鄉親應該給予恰如其分的尊敬。」以及「對外界質疑被王教練操過頭的小球員們,鄉親更該給予熱情擁 抱與由衷肯定,祝福他們未來的棒球生活。」,之後還車隊遊行內埔大街小巷,贏得鄉民喝采,試問,操、罵、逼球員得到的冠軍,有什麼值得尊敬?被揠苗助長的 小選手若沒有未來的棒球生活,以後真實生活誰要幫忙?

雖說道德的帽子很沈重,但從三級棒球開始,類似的問題就曾出不窮,只在乎最後的冠軍,從小就以打棒球為一切,採取體育班教學,讓球員不停地 練習,卻忽視最基本的教育,而家長、學校、地方人士推波助瀾,讓小球員們難以分清楚是非對錯,長大若遇到壞朋友或學長前輩自然輕易淪陷,若在執著於勝利, 那放水事件只會續演,台灣棒球只會沈淪。

本文原載於【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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