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8月 30, 2010

林子偉事件懶人包 (831更新)

在2010加拿大IBA青棒賽一戰成名的林子偉,是否簽下職棒合約還如霧裡看花讓人搞不清楚,但所引發的效應持續發酵中,為了能掌握相關消息與清楚各方觀點,把這段日子內的新聞和評論整理如下,若有進展也會繼續更新。

事情一開始是8月20日,當天蘋果日報和自由時報大幅報導林子偉加盟洋基一事,蘋果直接以加盟(驚爆 16歲林子偉加盟洋基 簽約金1276萬)為頭條,搭配青棒冠軍(睽違27年奪青棒冠軍 林子偉榮膺大會MVP)、洋基台灣球員(繼建仔郭阜林 洋基台將第3人)等新聞,並附帶介紹簽職業合約的後果(高中球員簽職業約 喪失打全國賽資格)和列出高中球員未畢業提前與職業球隊簽約赴美(不過漏掉西雅圖水手的張耀文以及國中畢業赴日加入巨人的林羿豪和李昱鴻)



報導裡訪問了高苑工商棒球隊總教練李來發,提到:「完全不知道有沒簽約,子偉的父母手機都關機,聯絡不上。但畢竟他才16歲,還沒有判斷能力,而且我們培養選手,除了打球,還有做人做事,應該飲水思源,台灣有台灣的棒球環境、規定,規定是高中生不能簽約,如果經紀公司直接就替他找好球隊簽約,董事長 (余政憲)說先了解狀況,不排除提告。
八方環球經紀公司代表李瑋川則說:「有和林子偉跟他父母口頭協議,委託我們替他們談後面的事, 但沒有簽約,因為必須遵守台灣的規定,選手要高中畢業才能簽約。林子偉才16歲,爸媽又在山上,他們老家在那瑪夏鄉,又是八八風災的受災戶,對於簽約跟相關規定不了解。最近常會接到球探的電話,因為我們很早就有注意到他,也和他有聯繫,所以才會請球探不要打擾他們,如果球隊有什麼需求或想了解的,可以透過我們公司。」
自由時報則以林子偉驚動大聯盟 傳洋基已開價為主報導,另外對林子偉的潛力側寫(林子偉身高較吃虧 條件不輸郭阜林),也提到當初蔣智賢簽約球隊遭處分之事(蔣智賢事件 三民遭連坐處分)。

八方環球代表李瑋川否認,說:「大聯盟30支球隊球探確實都在8月初的加拿大世青賽看到林子偉的驚人表現,也確實有不少球隊展開詢問,但會傳出洋基開40萬美元並非事實,也是笑話。」

林子偉今年2月剛滿16歲,已經符合大聯盟規定海外網羅的最低年齡限制,但因林子偉暑假過後才升高二,因此大聯盟球隊對於要如何避免違反台灣相關法令,且能順利網羅林子偉,已開始積極仔細研究

棒協秘書長林宗成則說:「棒協和教育部的共識就是球員高中畢業才能與職業球隊簽約,若有違規就會祭出處分,球員年紀還小,希望經紀公司為球員的生涯著想。」並強調:「教育部和棒協早與大聯盟達成共識,球員高中畢業前不能碰,棒協將會密切注意。」

聯合、NOWnews和中廣,分別在稍後追蹤報導世青賽MVP林子偉 被爆洋基開價搶林子偉與洋基簽約?李來發轉述:林子偉否認加盟洋基?林子偉:國中時球探上門未簽約,自由當天也追加即時新聞(傳與洋基簽約 林子偉否認)。當中最詳細的是NOWnews,訪問到總教練李來發:
「19日晚與林子偉聯絡,林子偉否認簽約之事,而前一晚,我也詢問過洋基在台灣的球團代表,這名球團代表也說沒與林子偉簽約,若真的要簽林子偉,會先告知校方,表達尊重之意。」

李來發表示:「林子偉確實有出國發展的潛力,但畢竟他年紀還小,是否已做好心理準備,當年羅錦龍16歲就出國,結果呢? 羅錦龍得讀書、練球、打球,語言又不通,過得非常辛苦,球員能出國發展,去挑戰更高層級的環境,我們都是樂觀其成的,但我希望他們能夠透過正常管道、做好準備再出去。」

李來發對於在中間穿針引線的經紀公司(八方環球)感到非常不諒解,他說:「八方的人都是台灣人,應該了解台灣這個環境,此事從頭至尾,八方從未知會校方及教練團,外界一再詢問我,但我是真的不了解整個狀況,球員要出國,我們樂觀其成,但希望這些經紀公司要懂得尊重人,不要把好好的一件事情給搞壞了。」
Yahoo奇摩的專欄作家陳重嘉先終止基層亂象,再談高中生簽約限制為題,認為要留下來念完高中不是問題,前提真的是要把高中球界的亂象徹底改善,讓高中生涯是一個良好循序漸進的成長,而非是消耗式的損耗。

隔天(21日),業餘龍頭的棒協做出強烈回應,蘋果、聯合、中時也分別提到違規就禁賽 林子偉:沒簽約護青年選手 棒協擬加重早簽罰則中華隊封殺?小選手不怕!留洋 林子偉:畢業後再說
中華棒協祕書長林宗成也表示,他透過個人管道了解,林子偉尚未和球團或經紀公司簽約,不過一旦有人違反規定,未來中華隊將不予徵召

李來發認為,林子偉簽約的事,有可能是經紀人在放風聲,想試一試他的身價和行情:「子偉說他沒簽約,但他的父母親是不是有和經紀公司講好,這我們就不知道了。

林宗成表示,高中生不能和經紀公司、球團簽約的規定很清楚,不管林子偉的消息是怎麼傳出的?是不是經紀人之間互相吐槽?「至少林子偉現在成為焦點,他不能簽約,也正好告訴這些經紀人和球隊不要明知故犯。」林宗成表示,棒協將針對未畢業高中生和球隊簽約,研擬更長久性的規定,包括和大聯盟、日本職棒及中華職棒之間,也希望這些違反規定的選手未來回到台灣,中華職棒也不要錄用

林宗成說,日本及南韓都有明確保護本國青年棒球人才的規範,中華棒協將與主管學生棒球的教育部,及輔導職業運動的體委會研商相關規定,共同發表聲明,希望有嚇阻效果。

林宗成說:「如果仍有球員高中畢業前就與國外職業球隊簽約,未來他最好就都在國外打球。」「規範的罰責,只能處分到球員個人,如果他結束國外生涯,很可能無法在國內職棒發展。

中職秘書長李文彬認為這種作法可以考慮,尊重棒協提出的建議,會再研究各種法案之後,再審慎評估可行性,若年輕球員未讀完高中就出國,回國後還可加入中職,的確會讓違規球員覺得還有後路可退。

但文中也提到,不過現階段旅外球員打中華隊純粹是想解決兵役問題,募兵制實施後,不打中華隊又何妨,若球員真有實力且打出名氣,中華職棒真的願意放棄「補強」的大好機會嗎?  
特別的是,同一天沒報導棒協反應的自由時報,在南部的黃明裕以不一樣的觀點提到林子偉(《觀察筆記》伯樂與千里馬)。

當天在鳳山市棒球場舉辦的高雄縣原住民盃慢速壘球賽,受到縣長楊秋興頒發「原住民之光」的林子偉再次澄清沒簽約,表示出國等畢業再說。(林子偉:出國打球 高中畢業後再說吧世界青棒冠軍林子偉 高中畢業想赴美打球林子偉將勤練英文 透露想去洋基)。

原本以為事件就此告一段落,但22日棒協發表嚴正聲明(高中未畢業球員與職棒球團簽約 將全面禁賽)。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同意爾後若有球員違反規定,在高中畢業前即與職棒球團簽約者,將不得再於學生棒球運動聯盟、中華職棒大聯盟及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之賽事中擔任球員及教練,但此項規定不會溯及以往
23日蘋果(高中球員簽職業約 全面封殺)、聯合(高中生球員與職棒簽約 未來將「封殺」),聯合提及「爆料投書」說:「大聯盟簽約系統已經公布合約生效,35萬(美元),洋基,8月17日簽約,所有球隊皆知。」
對此林宗成說,不管美國或日本或南韓職棒,若確實簽約,「不可能有辦法隱匿,」使棒協不知情,「這價碼、球隊傳出,顯然只是經紀公司『兜售』球員放出的風聲。」棒協第一時間與體委會報告此事,林宗成說:「體委會指示,要把中華職棒這道防線拉起來,」過去的「封殺」,僅限學生棒球聯盟或棒球協會賽事。

林宗成說:「就像在日本,有前科的人不能開計程車。沒有所謂扼殺工作權。」此規定不會溯及以往,「不是懲罰球員,是提醒經紀人及家長,不要斷送孩子的棒球生涯。
同日,聯合新聞網陳穎針對棒協公告發表(離譜棒協 高中進職棒與涉賭同罪),懷疑球員到底是違反哪一條法律,讓棒協可以這樣以明文規定剝奪他們未來的工作權? 也強調過去其他球員基本上並沒有受到懲處,棒協這次對這種情況卻突然打算祭出和在職棒涉賭一樣的罰則,強迫幫年輕球員做生涯規劃,不知道背後的原因到底為何?更談及棒協認為高中生和職棒簽約與簽賭放水同罪甚至更嚴重,未免過於荒謬!

中時吳育光則在特稿(終結悲情 振興棒球路仍長)裡有不同的見解,提到台灣打棒球的孩子,約9成係家境不好或單親家庭,可能以不到10萬美元簽約金被輕鬆網羅(?),短視近利(?)或許是鑄成悲劇的開始。美國消費水準高,家當重新添購(?),外出須車子代步(?),若又交女朋友(?),根本入不敷出,在小聯盟待越久,台灣家人經濟負擔更沉重,球員還可能是拖垮家庭經濟的最後一根稻草。

聯合晚報則提到洋基代表可能來台的消息(洋基來台 談林子偉合約?)。棒協證實,今天確實有洋基球團代表將前來拜會,還不清楚對方想談什麼。

24日聯合更詳細報導洋基球探來台 為林子偉訪棒協
棒秘書長林宗成昨天說:「棒協認定的簽約,是大聯盟公布的才叫簽約,球團與球員的私下約定,無法管理。」猜測對方是為IBAF世界青棒賽MVP林子偉的事來談條件,「棒協沒有條件可以談。」會堅守封殺規定。

林宗成認為,棒協必須向美國球團表達,「台灣球員和中南美球員不同,不是用錢買的就行,必須尊重台灣重視教育的文化,」要求學生球員完成高中教育,「棒球可以打多久不知道,要重視球員的第二生涯規畫。

不管對方來意如何,棒協是屬於官方的,「立場是同一條陣線。」體委會已要求高中未畢業學生,與職業球隊簽約者,不能參加學生聯盟、棒協或中華職棒比賽,未來國家隊也不徵召。林宗成也強調,選訓委員徵召旅外球員是為戰力考量,從不會迫於外國球團壓力,而徵召球員幫他們解決兵役問題,對林子偉也不例外。

中時則傳達禁偷跑 棒協將辦球探餐會的訊息:
棒協「12月時協會要辦一場球探餐會,邀請對象包括所有在台灣的球探和領有執照的經紀公司人員強調不滿18歲的台灣球員,不得簽約的底線,要求各球團須恪遵遊戲規則。」

明年2、3月則舉辦第1屆「國外職棒球團博覽會」,供各球團設攤宣傳,以便台灣球員和他們的家長都能清楚解各球隊的背景、福利和制度,讓台灣年輕球員有更明確的決定。
中廣陳楷,在和相關主管機關求證後,有了最完整的報導(高中學生球員未畢業就簽約 棒協祭出終身禁賽)。
即使體委會跟職棒聯盟都沒有明確支持棒協,但棒協秘書長林宗成依然堅持,目前學生棒球的亂象必須用簡單而且明白的方式告訴球員,要做選擇就必須承擔後果,「這是事情的兩面,刀子砍下去一定有一面受損,中華職棒不會面對、學生聯盟不會面對、體委會不會面對、教育部也不會面對,都是棒協面對。所以棒協責無旁貸,必須做砍那一刀的人。

體委會主委戴遐齡表示,國內棒球專家學者多數都認為,球員最好等高中畢業以後再出國比較合適,一方面高中生心智尚未成熟,二方面出國打球薪水低又沒有保障,「從體委會角度絕對要保障優秀選手,我們必須要設立防火牆,免得很優秀的選手去那邊,受傷了怎麼辦?等等我們未來要思維。」不過戴遐齡也沒有把話說死,並不堅持選手一旦違規出國就終身禁賽。「怎麼樣保障選手未來職業的生涯發展,細部我們還要討論,這是選手最重要的生涯選擇。要有制度面幫選手分析。

只不過,幫選手分析是一回事,直接剝奪人民的工作權,又是另外一回事。律師蔡瑞麟指出,由於體委會補助棒協以及職棒聯盟,雖然不能直接下命令,但這種作法在法律上是「行政指導」,「如果體委會行政指導,是很明顯違憲的。違反憲法第十五條,監察院也可以糾正,行政院也可以處理。」目前國民義務教育只有九年,念不念高中是人民的選擇,但體委會卻要求球員要唸完高中才能打職棒,影響人民就業權利;至於兩個民間團體也可能吃上官司,「中華棒協跟職棒聯盟來說,如果同意或者承諾這樣行為,可能違反民法72條跟71條。」即使目前還沒有選手真的因為這項規定影響受罰,但棒協這些警告對高中球員造成寒蟬效應,「我想這是體委會或者中華職棒聯盟、棒協希望達到的目的,無論合法或者非法。

但蔡瑞麟認為,根本的方法應該是跟美國、日本職棒聯盟提出正式要求,要求他們不得與高中生簽約。棒協秘書長林宗成表示,三年前林羿豪跟李昱鴻與巨人簽約,之後棒協正式行文跟日本野球機構抗議,獲得對方善意回應,承諾以後不再以育成選手方式簽下台灣球員,不過如果國中畢業去日本念高中維持學生身份,棒協則樂觀其成;至於紅襪簽了蔣智賢跟黃志祥以後,大聯盟沒有回應,但是相關球團應該都知道棒協的想法。「大聯盟沒有辦法回應,所以還有球團想偷跑,所以棒協準備跟體委會下個月初正式發文給大聯盟。

至於優秀頂尖選手可能因此錯過身價最好的簽約時機,林宗成表示,任何規定都不能十全十美,也許會讓極少數的天才球員無法提前出國,但卻可以保護絕大多數的選手接受完整高中教育,他不認為有違反工作權的問題。只是選手不顧台灣政府教育的規定,未來也就無法得到優惠。「你不能兩邊都要。不守規矩的人佔了所有的便宜,守規矩的人反而吃虧,所以我們才談大多數人的公眾利益。

高中生出國打職棒,每個人狀況不同,有的孩子的確天賦異稟,有的父母卻見錢眼開,加上薪水工作朝不保夕、只求戰績不顧未來的教練,特別好心的經紀公司跟不合格的職業掮客爭搶球員,各隊球探與本土勢力結盟確保資源,最苦的還是被當成棋子的選手,提前出國就判球監的規定一旦成真,不見得能遏止大聯盟球團挖角的亂象,六七年後卻反而可能葬送球員寶貴的棒球生涯。
當天,美國方面的消息首次揭露,Baseball Prospectus 的作家 Kevin Goldstein在Twitter表示:洋基以35萬的價碼簽下林子偉。
#Yankees drop some big coin in Asia, signing 16-year-old SS Tzu-Wei Lin out of Taiwan for $350K; MVP of recent IBAF tourney in Canada.
同日,NOWnews報導林子偉未簽約? 美專家爆料超過千萬入洋基,旅美幫的Dean針對Goldstein的Twitter,來分析林子偉的簽約效應的四個可能,球隊認定合約無效 (void contract)、球員單方面毀約、雙方都同意合約無效,大聯盟辦公室核准合約生效,也希望所有的主事者在處理時認真思索如何幫助林子偉,而非只考慮自身的利益。

25日自由(美作家爆 洋基已簽下林子偉)、聯合(林子偉 想念完高中再走)、蘋果(棒協認定 林子偉沒簽約)、主要都從Goldstein的Twitter為出發點,再次詢問林子偉和經紀公司是否簽約之事,而棒協認定沒簽約,林子偉透漏想念玩高中在走的消息。

至於中時一口氣來三篇報導,除了新聞事件外美媒爆料 洋基砸千萬搶人林子偉簽約又反悔 洋基兩難提到林子偉曾簽下內容不完整的合約(?),但後來決定留在台灣,雙方形成一約各表,陳志祥則特稿林子偉旅美 非得那麼急?,以王建民的經驗,建議再給些時間做好出國準備,否則貿然往外衝,像郭泓志、羅錦龍等人,身心與生活受到大衝擊,打球過程坎坷,結局也不一定好。(?)

當天稍晚,中央社以簽林子偉 洋基確提合約為題,表示收到不願具名的內情人士提供的消息,證實有合約一事。

26日蘋果在(洋基爭取林子偉 合約曝光)一文中,引用中央社的消息,表示的確有合約,內容包括簽約金35萬美元(1122萬台幣)和6.4萬美元(約205萬台幣)的學費補助,簽約日期為8月17日,寄送地址為高雄縣那瑪夏鄉,明年從新人聯盟開始,月薪1100美元。

自由則提到洋基搶林子偉 就怕呷緊弄破碗黃照敦則針對事件專文表示棒協封殺策略 擋不住挖角風,提到因為之前都沒事,所以洋基會動手,棒協應主動和大聯盟洽談,簽訂白紙黑字的相關合約,中時根據規章,認定林子偉 恐難打高中比賽,龔邦華專文覺得林子偉的抉擇 制度下的難題,懷疑國內的環境到底能帶給他什麼?能 不能讓他成長與進步? 並認為若真要保護,就應明文為令,大家乖乖遵守,這種不成文的規章,難免會有模糊地帶,無恆定標準,就不能讓當事人口服心服。

我自己也針對林子偉事件,寫了一篇棒協下重手 真能保護年輕球員?Yahoo奇摩的專欄作家阿ㄈ則以他一貫的口吻,語氣頗重的說林子偉已幫你拿了個IBA青棒冠軍,還想要怎樣?

28日,美國方面新聞媒體的正式消息首度刊出,Baseball America在小聯盟球員異動直接提到洋基Signed: SS Tzu-Wei Lin,也針對事件和林子偉的資質做出分析。

Tzu-Wei Lin, a 16-year-old shortstop from Taiwan, won MVP honors at this year's Junior World Championship. The Yankees agreed to a six-figure bonus with him, but Lin reportedly now wishes to void the contract so that he can take a larger offer from the Twins or Athletics. Taiwanese media reports indicate that the Twins offered nearly twice as much as the Yankees, but that Lin's agent steered him to New York.

A person familiar with Lin's amateur career writes: "Lin is only 5-foot-7 but is toolsy. Not sure if he stays at shortstop, but he is at least a second baseman or center fielder. He is a plus runner with average defense/range, the potential for above-average bat, gap power and above-average arm. Good baseball instincts."

龔邦華28日也另外寫了一篇簽名畫押前 想想林子偉,提到
如果有事前教育,林子偉及家人都該知道,若未弄清狀況,不管什麼文件都不能隨便簽。不管對方人再好,都是替自己球團做事,不會把你的權益放第一。只要做了任何簽字動作,之前口說的都無憑,白紙黑字才算數。這點在美國講究法制的社會,幾乎沒有模糊與轉圜的空間。
事情會怎麼演變,到目前而言還不清楚,請看倌們繼續欣賞下去。

Update: 8/31

沉寂兩天之後,由於高苑工商新學期首度練球,林子偉也現身,蘋果一口氣五篇新聞,包括還附帶影音檔的林子偉:看過洋基合約沒簽名 高中畢業再出國,他自己表示:「這幾天真的過得很煩,現在冷靜下來後,我決定高中畢業再出國。」

拿到爆料者提供的合約影本裡,16頁英文合約書 詳列簽約金薪資
合約第1頁,就載明球員姓名、連絡方式及簽約日期、球隊等,第2頁則清楚寫下簽約金35萬美元(約1120萬台幣),及CSP(College Scholarship Plan;大學獎學金計劃),每季(3個月)提供學雜費與住宿費共5334美元(約17萬台幣),最多提供12季。

從第 6頁開始,就是小聯盟球員制式合約,清楚註名小聯盟各層級薪資,最低從850美元(約2萬7221台幣)到3A的2150美元(約6萬8854台幣)。合 約第7、8與第15、16四頁則是球員必須簽名處。不過依據爆料者提供的合約來看,上面並無林子偉簽名,所有欄位皆為空白,也符合林子偉本人所說並未簽約。
學校方面的態度是等滿18歲 學校教頭都贊成,不過李來發也說:「但如果林子偉真的有和洋基簽約的話,我們會讓他出去。」也考慮是否要報名林子偉參加接下來的高中棒球聯賽,「肯定的是,我們絕不會為了1名球員,犧牲掉其他整屆的球員。」 還有輕鬆的李來發寶貝子弟兵 只准問1分55秒

蘋果一朗則寫道,醜陋鬥爭 得不到就毀掉你,懷疑這是其他沒簽到林子偉的大聯盟台灣球探寄出的爆料郵件,目的在於藉由曝光後,製造輿論壓力使合約無效,並提到經紀公司也是背後黑手,在球員尚未成年時,就以「協助處理國外事務」為由,幫球員跟國外球隊談合約,規避「未成年球員不得與經紀公司簽約」規定,台灣的學生棒球,早就因大人們利益蒙上陰影。

至於中時直接以林子偉 與洋基合約無效為標題,以相關人士指出,林子偉與洋基隊簽約尚未完成,消息曝光後事態擴大,洋基隊已同意合約無效,洋基在考量台灣的棒球環境和生態後,對合約的態度未再堅持,林子偉應會在台灣念完高中。最後則以「台灣棒球界全力阻擋林子偉遭廉價售出,反而保護了林子偉應有的行情身價。」為結尾(?)

另外中時也附帶一掃鬱悶 林子偉開學報到的消息,李來發也表示,會把林子偉報名東高盃(9月13日開打)和金龍盃(9月28)。

星期四, 8月 26, 2010

棒協下重手 真能保護年輕球員?

在驚傳中華IBAF青棒隊國手,就讀高二的球員林子偉可能以美金35萬元和紐約洋基簽約之後,儘管目前看來還不確定,但身為業餘棒壇龍頭的中華棒協即刻採取對應措施。

根據新聞報導,雖然高中未畢業球員簽職業合約已經有相關罰則,但棒協和教育部、體委會,決定對違規簽約球員加重處罰,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也同意爾後若有球員違反規定,在高中畢業前即與職棒球團簽約者,將不得再於學生棒球運動聯盟、中華職棒大聯盟及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之賽事中擔任「球員及教練」。

會下令連教練都不能擔任這樣的重罰,是因為體委會指示台灣球員加入任何職棒球隊之前,取得高中文憑是「最基本門檻」,目的在於協助球員能夠具備更完整的生涯規劃。

乍看之下還滿有道理,畢竟棒球不容易當飯吃,並非每個人都是王建民、郭泓志,學生時期多讀點書能讓選手在離開球場後有更寬廣的求職路,但事實是這樣嗎?當然不是,誰不知道現在三級棒球選手留在教室的時間和正常學生有天壤之別,留在學校多念兩年書真能讓選手多學到幾個英文單字?這點得畫上很大的問號,而且「高中文憑」難道一定得在台灣讀完才算?

就算能唸到高中畢業,該上的課一堂也沒少,但讓選手最害怕的過度使用陰影並不會揮之而去,花蓮體中江忠城曾在十天內投432球,姜建銘只為了金龍旗四天 344球,高一能投150公里的鄭錡鴻畢業後只能偶爾超過140、陳禹勳高中念完就動Tommy John手術、增菘瑋加盟印地安人前單季167局,這些數不清的例子都是燃燒自己照亮「教練」或「球隊」,更別忘了林子偉的隊友郭俊麟(對荷蘭丟170 球)、羅國華(對加拿大投132球),只能期望他們身體能夠負荷,不要成為台灣棒球的砲灰。

試想,假如全面禁賽的規則合理,為什麼在2001年底,時才高一的羅錦龍投效科羅拉多洛磯之後,沒有訂立類似的罰則?而2006年9月林羿豪和2008年 7月李昱鴻甚至在國中畢業,高中都還沒就讀前就赴日加盟讀賣巨人,張耀文2008年6月、徐志維2009年7月也都在還沒念完高中前,分別投靠西雅圖水手和匹茲堡海盜,當時的體委會和棒協在做什麼?

因為若只是業餘或高中禁賽,職業球員本來就不能參加,所以禁止與否無傷大雅,但若是職業比賽,多少牽涉到工作權的問題,球員只是往外發展,就像生命找尋出路、出國唸書一樣,並非放棄學業,況且出國也會將高中、大學念完,得因此賠上棒球生涯不太合理,假如還加上退役後連教練都不能擔任,在台灣打棒球還得承擔這麼大的「義務」與「責任」,想必以後更沒有爸媽會讓小孩打棒球。

此外,真要實施也會面臨很大的困難,當初郭泓志離隊棒協也是宣布禁賽,不准代表國家隊,但只要闖出名號,只要實力夠,到最後還是代表中華隊出征,還拿下杜哈亞運金牌,就算回國職業球團也不可能將金雞母放棄。

有趣的是,年初體委會信誓旦旦和教育部協商說涉賭球員不得擔任球員、教練,但涉賭球員「服務」教棒球的消息時有所聞,也沒看到體委會出面制止,難不成打假球和高中沒畢業出國打職棒等罪?

很明顯地,關於高中沒畢業就可能被國外球團挖角的事件,棒協和體委會完全本末倒置,不去思索到底為什麼年輕選手陸續往外走的現象會持續不斷,反而希望藉由加重罰則嚇阻小球員,卻沒想到台灣棒球環境多年來的問題一直不解決,在學生階段過於重視冠軍而非教育,演變到職棒涉賭事件沒人擔保不會再次發生,就算三級棒球再稱霸世界又如何?誰會因此相信台灣棒球就是世界第一?

棒協、體委會該怎麼做,其實有更好的方法可以持續前進,拿世界少棒聯盟針對教練的指導守則開始,請教導球員贏家有兩種,一種是靠著得得分比別人多,失分比別人少的比賽型贏家,另一種是生活上的勝利,從棒球中知道要努力、從比賽中學習到對手的優缺點,千萬別為了幾場比賽而輸掉人生,這樣,台灣棒球的未來才有可能。

本文原載於【聯合新聞網

星期日, 8月 22, 2010

不能錯過的公告

這麼經典的公告不好好保留實在太可惜了!

中華民國棒球協會表示:

「針對本週媒體報導高苑工商所屬球員林子偉將與美國職棒球團簽約乙事,本會提出說明如下。

一、經本會多方查證,林子偉迄今未與任何職業球隊或經紀公司簽約,惟確有經紀公司與林子偉父母親接觸,並受林子偉父母親所託與職棒球團聯繫。

二、本會已與經紀公司聯繫,並要求其謹守台灣球員加入職棒球團之相關規定。

三、本會在第一時間亦與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報告此事,體委會指示台灣球員加入任何職棒球隊之前,取得高中文憑是最基本門檻,此項規定的目的在於協助球員能夠具備更完整的生涯規劃

四、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同意爾後若有球員違反規定,在高中畢業前即與職棒球團簽約者,將不得再於學生棒球運動聯盟、中華職棒大聯盟及中華民國棒球協會之賽事中擔任球員及教練,但此項規定不會溯及以往。」

星期三, 8月 04, 2010

要青棒冠軍 還是要球員未來

在不被看好、強敵環伺的情況之下,中華青棒代表隊揚眉吐氣,在比賽中將士用命,打擊適時發揮,投手穩住陣腳,接連擊敗荷蘭、加拿大和澳洲取得睽違二十七年的IBAF世界青棒賽冠軍。

雖然沒在賽會中對到古巴、韓國或日本(未參賽),也曾於預賽輸給美國,但可不能因此抹煞這些小朋友的努力和成果,冠軍獎杯是貨真價實靠著八場比賽拿下七勝,其中最後五場全贏所奪得,球員們的表現只能給一百分滿分。

不過,若仔細檢視這幾場比賽,就會難過地發現,在7月30日對荷蘭的比賽,台灣派出郭俊麟先發,投完整場只被敲出5支安打,三振18次,丟掉兩分獲得勝利,共用170顆球。而且這並非郭俊麟的唯一出賽,在四天前的7月25日,他也擔任對澳洲的先發,投5局85球,換句話說,他在六天內投255球。

至於四強賽的功臣羅國華,在7月31日對加拿大的比賽也完投九局,三振10次,只丟一分,用掉132顆球,此外,他還在對澳洲與委內瑞拉時登場,累計七天內投187球。

單場170球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個過重的負擔,美國職棒過去四十年來,就只有當時還是匹茲堡海盜的蝴蝶球投手Tim Wakefield於1993年4月27日對亞特蘭大勇士投過單場172球,此外再也沒人突破170大關。

若拿到今年大聯盟來看,132球也不是個小數目,只有剛轉隊的Edwin Jackson於6月25日對坦帕灣光芒花149球投出本季第四場無安打比賽,費城費城人的Roy Halladay於5月18日對海盜用掉132球兩場比賽能夠相比擬。

無安打很風光,但Jackson接下來五場先發1勝4敗防禦率高達7.24,而耐投的Halladay下一場先發只投出本季最短的5.2局,失掉7分則是今年最多。對於已經發育完成的大聯盟投手來說,過多的球數都是一大負擔,需要時間好好調適,何況是還在青春期的青棒選手。

別忘記四年前的杜哈亞運,台灣傾全力最終也贏到金牌,但換來的是陳鏞基多年傷痛,至今無法恢復昔日身手,與同年參加經典賽、哈連盃、世界大學錦標賽、洲際盃和亞運,在業餘時期就單年投超過167局的增菘瑋,這幾年來表現每況愈下,今年更三度遭到球團釋出,於日前返台自主訓練尋找復出機會,難道一個冠軍能抵得上球員的棒球生涯嗎?

這座台灣在IBAF世界青棒賽拿到的第一座正式賽冠軍盃的確難能可貴,但得靠著多少犧牲才能換回,而這些犧牲真的值得嗎?還有媒體以久旱甘霖、國球又見新希望為題,我只想說,別鬧了,職棒的低潮不會因為這座冠軍而回升,過於重視錦標的三級棒球可不該是常態,這些幼小的新希望真的能持續替台灣棒球發光發熱?

事實上,曾8度亞軍、6度季軍就足以證明台灣青棒的斤兩,王建民、曹錦輝、郭泓志等人就算沒拿到青棒冠軍,也不會被懷疑他們的能力,青棒冠軍的果實很美好,但最重要的奧運或世界棒球經典大賽,這幾年來中華隊離獎牌都還有一段不小的距離,而那才應該是台灣棒球所要追求的目標,至於青棒冠軍,能拿當然最好,只要別以燃燒球員手臂為代價就好。

對 手

法國

澳洲

美國

義大利

委內瑞拉

休兵

荷蘭

加拿大

澳洲


比 數

11-1

13-11

0-10

13-4

9-0


4-2

3-1

8-4


日 期

7/24

7/25

7/26

7/27

7/28

7/29

7/30

7/31

8/1

合計

陳品學

59


23


19





101

彭識穎

44




30





74

郭俊麟


85





170



255

蔡政翰


53


52






105

黃佳偉


21

49







70

羅國華


19



36



132


187

王維中



42


30




69

141

陳泓亦




95





68

163

合計

103

178

114

147

115

-

170

132

137



本文原載於【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