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6月 04, 2015

參考國外經驗,中職新球隊該這麼加!

2015年職棒球季熱鬧進行中,最讓人關心的話題莫過於誰是上半季冠軍以及年度選秀會有哪些大物投入,但要持續讓台灣職棒往前走,攸關聯盟興盛的第五甚至第六隊何時誕生非常重要,也將是「臺灣職業棒球運動發展座談會」的核心議題。

雖然過去曾有新球團加盟(1993年時報俊國、1997年中信),但翻遍中華職棒大聯盟規章,並沒有擴編球隊的產生辦法,這讓該如何誕生新球隊充滿問號,還好職業運動在國外普遍,類似範例到處可見,足以為台灣職棒的參考對象。

中華職棒何時有第五、六隊?
中華職棒何時有第五、六隊?


領頭羊美國職棒

首先從美國職棒開始聊起,大聯盟在二十七年內從十六支球隊兩聯盟四分區擴張將近一倍,變成三十支六分區的大架構,就是藉由擴編球隊制度讓職棒產業成長茁壯,但方法並不完全相同。

1961

美國聯盟在1961年新增兩支球隊:洛杉磯天使和華盛頓參議員,這兩隊沒給半毛加盟金(franchise fee),但每隊支付至少210萬美金作為擴編球員挑選費用,另外,天使還因為落腳在同一個大都會區,額外支付55萬美金給洛杉磯道奇。

當年擴編選秀,每支原有美聯球隊至少得提供15名球員被挑選,包括7名前一年9月1日前仍在25人名單的選手,新球隊每位球員需付7萬5千美金,必須根據位置挑選選手,至少投手十名、捕手兩名、內野六名和外野四名,另外,擴編球隊允許從原有球團農場挑選手,每位要支付額外2萬5千美金,天使挑兩名小聯盟球員、參議員挑三名,最終天使付215萬挑30名、參議員付217萬5千美金選31位。

1962

國家聯盟在1962年新增兩支球隊:休士頓45手槍與紐約大都會,和1961年一樣新球隊沒支付加盟金(franchise fee),採用相同的擴編選秀規則,擴編選秀每支原有的國聯球隊至少提供15名球員被選,包括7名前一年9月1日前仍在25人名單的選手。

原有每隊前兩名被挑選的球員將支付7萬5千美金、第三名5萬,三輪之後,每支舊球團為了「premium draft」再放兩名球員,休士頓和紐約各再挑四名選手,每位各12萬5千,最終大都會為了22名球員負擔180萬美金、45手槍花185萬選23名球員。

1969

美聯和國聯同時增加兩支球隊,堪薩斯皇家和西雅圖飛行員各支付10萬美金加盟金(franchise fee)而成為美聯的一份子,另外,每支新球隊各取得30名球員(每支美聯原球隊各三名)一人支付17萬5千美金,舊有球團允許保護15名球員,每輪之後再增加三人,新球團同意不分1969-71年的全國電視轉播權利金,大約是206萬2500,這使得每支新球隊一開始成本至少731萬2500。

蒙特婁博覽會和聖地亞哥教士加入國家聯盟各則支付400萬美金,每支球隊另外得負擔250萬來做聯盟運用,每支新球隊各取得30名球員(每支國聯原球隊各三名)一人支付20萬美金,舊有球團允許保護15名球員,每輪之後再增加三人,和美聯不同,國家聯盟擴編球隊允許分享全國電視轉播權利金。

1977

1977年美聯增加多倫多藍鳥和西雅圖水手,藍鳥支付175萬加盟金,水手支付125萬加盟金(因為和大聯盟反托拉斯訴訟和解所致)。每支球隊從其他美聯球隊挑選30名球員,每位支付17萬5千美元,舊有球團允許保護15名球員,前三輪選完各再增加三人,第四輪再增加兩人保護。

1993

國聯新增科羅拉多落機和佛羅里達馬林魚,每隊支付9500萬franchise fee,其中已包括每隊得選36名球員,兩隊都同意放棄1993年的全國電視轉播權利金,大約價值1400萬,美聯收到franchise fee的22%,同時要求參與擴編選秀,舊有球團允許保護15名球員,前兩輪選完國聯各再增加三人,美聯再增加四人,第三輪(最後一輪)只被挑20名球員,所有12支國聯球隊都得損失一名球員,但美聯14支球團只有8名被選走球員。

1998

新增一支美聯(坦帕灣魔鬼魚)和一支國聯球隊(亞利桑納響尾蛇),同時間密爾瓦基釀酒人從美聯轉到國聯,讓兩聯盟都維持偶數球隊。每支新球隊支付1億3000萬給大聯盟中央基金(central fund),分別是1995年7月付3200萬、1996年7月付2500萬、1997年7月付4000萬、1998年11月付3300萬,兩支擴編球隊接下來五年每年得支付500萬美金給大聯盟central fund,使得總加盟金高達1億5500萬。

選秀pool是從40人名單所有球員以及三年前規則四選秀就被挑選的球員,1995年規則四選秀被挑選19歲以上球員也在其中。選秀進行兩輪半,前兩輪每支原球團至少都得被選兩人,第三輪只有14指名,每輪結束原球團得多保留三名球員。

若針對加盟金、選秀規則、球員補償來看會是底下這個樣子:
年份 加盟金 球員補償費 擴編選秀規則 附註
1961美國聯盟新增:洛杉磯天使
華盛頓參議員
新球隊每位球員付7.5萬,若從原球團農場挑選手,每位支付2.5萬美金,天使、參議員分別挑兩、三名小聯盟球員,天使挑30名共付215萬、參議員挑31名共付217.5萬 每支原有的美聯球隊至少要有15名球員可以被挑選,包括7名前一年9月1日前仍在25人名單的選手,球員必須根據位置挑選,新球隊挑選至少10名投手、2名捕手、6名內野和4名外野 天使因為搬移至同一都會區支付55萬美金給洛杉磯道奇
1962國家聯盟新增:休士頓45手槍
紐約大都會
每隊前兩名被挑選的球員付7.5萬、第三名5萬,三輪後每支舊球團為了(premium draft)再放兩名球員,休士頓和紐約各再挑四名,每位12.5萬,最終大都會挑22名花180萬、45手槍挑23人花185萬 採用一樣的擴編選秀規則,擴編選秀每支原有的給聯球隊至少要有15名球員可以被挑選,包括7名前一年9月1日前仍在25人名單的選手
1969美聯增加兩隊:堪薩斯皇家
西雅圖飛行員
堪薩斯皇家和西雅圖飛行員各支付10萬美金加盟金來加入美國聯盟 另外,每支新球隊各取得30名球員(每支美聯原球隊各三名)一人支付17萬5千美金, 舊有球團允許保護15名球員,每輪之後再增加三人, 新球團同意不分1969-71年的全國電視轉播權利金約206萬2500,每支新球隊一開始成本至少731萬2500
1969國聯增加兩隊:蒙特婁博覽會聖地亞哥教士 蒙特婁博覽會和聖地亞哥教士為了加入國家聯盟各支付400萬美金, 每支新球隊各取得30名球員(每支美聯原球隊各三名)一人支付20萬美金 舊有球團允許保護15名球員,每輪之後再增加三人 每支球隊另外負擔250萬給聯盟運用,國聯擴編球隊得分享全國電視轉播權利金(和美聯不同)
1977美國聯盟新增:多倫多藍鳥西雅圖水手 藍鳥支付175萬水手支付125萬(因為和大聯盟反托拉斯訴訟和解所致) 每位支付17萬5千美元 每支球隊從其他美聯球隊挑選30名球員,舊有球團允許保護15名球員,前三輪選完各再增加三人,第四輪選完再增加保護兩人
19931992/11/17舉行擴編選秀國聯新增科羅拉多落機佛羅里達馬林魚 每隊支付9500萬加盟金,其中已包括每隊得選36名球員 舊有球團允許保護15名球員,前兩輪選完國聯各再增加三人,美聯再增加四人,第三輪(最後一輪)只被挑20名球員,所有12支國聯球隊都得損失一名,但美聯14支球團只被選走8名 兩隊都同意放棄1993年的全國電視轉播權利金,約值1400萬,美聯收到加盟金的22%,同時要求參與擴編選秀
1998新增一支美聯坦帕灣魔鬼魚
一支國聯球隊亞利桑納響尾蛇
每支新球隊支付1億3000萬給大聯盟中央基金,分別於1995年7月付3200萬、1996年7月付2500萬、1997年7月付4000萬、1998年11月付3300萬,擴編球隊接下來五年每年得支付500萬美金給大聯盟中央基金,總加盟金1億5500萬 選秀pool是從40人名單所有球員以及三年前規則四選秀就被挑選的球員,1995年規則四選秀被挑選19歲以上球員也在其中。選秀進行兩輪半,前兩輪每支原球團至少都得被選兩人,第三輪只有14指名,每輪結束原球團得多保留三名球員 同時間密爾瓦基釀酒人從美聯轉到國聯,讓兩聯盟都維持偶數球隊

狄克森棒球辭典也提到擴編球隊與擴編球隊選秀
狄克森棒球辭典也提到擴編球隊與擴編球隊選秀


MLB、NBA擴編規則

回過頭來細看,美國職棒和美國職籃的擴編球隊規則又是如何?

美國職棒擴編球隊選秀流程:
  • 具備挑選資格的球員:
    球團內所有球員都具備參與選秀資格,除了沒有大聯盟經驗且簽約時滿19歲(職業年資少於三年),或簽約時18歲以下(職業年資少於四年)。
  • 保護球員名單:
    在具備挑選資格球員裡,每支大聯盟球隊最多可以保護15名球員,10/5球員(大聯盟年資滿十年、同一隊待5年)和新一季合約內包括禁止交易條款的選手,除非放棄(禁止交易條款),否則必須列入保護名單內。
擴編選秀規則:
  • 擴編選秀一共三輪。
  • 由於擴編兩支新球隊,擲銅板決定誰先選,擲銅板獲勝的球隊將可挑一、四指名,輸的選二、三指名,前四指名結束後將由兩隊輪流選秀。
  • 第一輪選秀每支大聯盟球隊都被選一人,共計28指名,第一輪選秀結束後每支擴編球隊將挑14名球員。
  • 第一輪選秀結束後,每支大聯盟球隊可以再保護三名球員,之後輪流選秀直到第二輪結束,結束時兩支球隊各有28名球員。
  • 第三輪擴編選秀前,每支大聯盟球隊可以再保護三名球員。
  • 第三輪選秀七支美聯和七支國連球隊將各被挑一名球員,第三輪結束時兩支新球團各將有35名球員。
美國職籃(NBA):
  1. 球員選秀:
    • 新球團擴編選秀將於6/22日舉行,在原本選秀(6/24)之前兩天
    • 新球團至少選14名合約尚未結束或是受限制自由球員
    • 新球團只能從每支舊球團挑選最多一名球員
    • 新球隊只能從舊球團未保護名單外挑選
    • 每支舊球團可以保護最多八名球員合約未結束或是受限制自由球員的選手
    • 每支舊球團可以指派具備挑選資格的球員
    • 每支舊球團至少得指派一名球員可以被新球團挑選,即便舊球團沒有超過八名球員合約未結束或是受限制自由球員的選手
    • 任何被新球團挑選的球員將立刻放在新球團的名單之中
    • 任何被新球團挑選的受限制自由球員將立刻變成非限制自由球員
    • 非限制自由球員沒有資格被保護也不能被新球團挑選。
  2. 擴編選秀前交易:
    球隊允許在擴編選秀前交易到牽涉新球團同意挑選或不挑選未保護選秀球員或指名權作為回報
  3. 薪資上限:
    • 新球團可以允許選秀挑選不受薪資上限的選手
    • 新球團第一季將會受到聯盟其他球隊薪資上限66%、第二季將是薪資上限75%
    • 新球團將許可以相同早鳥、非早鳥條款簽下任何在擴編球隊選秀所挑選的受限制自由球員
    • 倘若被挑選球員能力不足(在球季開打前合約被終止),補償將可排除在薪資上限之外
    • 球隊薪資超過薪資上限時將收到一個交易例外(Trade Exception)來取代保護名單的球員
  4. 擴編球隊選秀後球員異動
    球隊將不允許一年內再取得在擴編選秀中損失的球員,除非球員被放棄且並未被其他球隊找去


亞洲的玩法

在亞洲鄰近國家日本與韓國,日本職棒其實針對新增球隊有些許辦法,不過只有新球團加盟金規定,沒有和選取球員有關的規定,而且從未擴編,而他們的加盟金包含保證金25億日幣與野球振興基金5億日幣、加盟手續金1億日幣,保證金於加盟10年後歸還。

而近年來在世界棒壇繳出不錯成績單的韓國,靠著也是職棒不斷蓬勃長大,KBO進行過多次新球團加盟,每次擴編的加盟金規定都不同,但選秀方式一樣,底下是2013年KT巫師參與的擴編規定。

1、加盟經費相關條件:
  • 加盟金30億韓圜、五年經營保證金100億韓圜、無償捐贈之基層回饋金200億韓圜。
  • 球場擴建費300億韓圜,並且於2020年前興建巨蛋球場。
  • 成立六支獨立球隊,每隊每年約需30億韓圜。
2、新人選秀補償辦法:加盟最初兩年,第一輪先挑兩位,第二輪結束後再多挑五位。

3、擴編選秀辦法:既有球團列出20人保護名單,擴編球團則從原球團中各選出一位。

4、二次選秀(KBO版規則五選秀)補償辦法:
  • 二次選秀自2011年起每兩年舉辦一次,剛好遇到新球團加盟。
  • 每隊提出40人保護名單。
  • 二次選秀共舉行三輪,每輪擴編球團可優先挑選。正式的三輪結束後,擴編球團可加選四到五輪。2011年NC恐龍選擇四輪,2013年KT巫師選擇五輪。
5、洋將規定:加盟最初兩年,最多可聘請四名洋將,登錄一軍上限三人,皆比一般球團多一個名額。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為什麼談球隊擴編要寫這麼多國外的經驗,原因很簡單,想要成立球隊並不容易,就算是原本已經有人數足夠的選手,但戰力要直接和職棒一軍相抗衡還是有不小的難度,若能從原本職棒球團裡面沒上場機會的球員中找尋,可以藉此補強戰力,又假如球隊從零開始,那擴編球隊選秀更是不可或缺。

但對中華職棒大聯盟而言,這些流程過於陌生,想要把餅做大,讓職棒更為健全,進而影響整個台灣棒球環境,球隊的增加刻不容緩,看過其他國家的營運模式後,更能明瞭訂立遊戲規則是不二法門,藉由第五、六隊的誕生,增加不同的對戰組合,刺激票房,並提供更多選手出路,並讓更多業餘好手願意投效職棒,進而形成良性循環,才是職棒永續經營的關鍵因素。

當然,在此之外,球隊必須有嚴謹的審核機制,以免米迪亞事件的重演,至於球隊主場該設在何處,則是另一個重點話題,但台灣職棒現況來說,沒切確的機制讓新玩家投入,這一切都是空談。以這幾年職棒榮景而言,相信多少有企業產生興趣,至少在興農牛與兄弟象轉手時,或多或少都傳出有意投入的買家,雖然有些看來是空氣,但也有如麗寶集團看來興趣濃厚的企業,在職棒對戰組合有限的今日,該思索要怎麼運作才是。


建立擴編制度

所以,是時候訂立出完整的擴編球隊辦法,包括擴編球隊選秀與加盟金制度,參考國外職業運動的經驗,底下幾點值得採用。
  • 擴編選秀在球季年度選秀前進行,讓新球團得以先做適度補強(如NBA)
  • 考慮讓新球團額外支付一筆金額給聯盟運用(如大聯盟1998年)或者降低加盟金
  • 訂立擴編球隊選秀辦法,讓老球團開名單讓新球團挑選,或保護一定數量球員然後讓新球團從其餘選手裡挑選
  • 考慮讓新球團前兩年擁有多一名洋將可供運用(如KBO)
  • 新球團得支付基層棒球發展基金供台灣棒球永續經營
雖然無法保證擴編辦法訂好後,一定會有新企業上門,但沒方法一切都顯得不足,職棒進化不能停歇,就看職棒聯盟能否早日把新增球隊辦法搞定,讓即便沒球員的公司也有參與的可能,在臺灣職業棒球運動發展座談會之前,花點時間整理相關資料,希望能達成拋磚引玉之效果,也期許新會長吳志揚領軍的中華職棒,儘早確立新球隊加盟辦法,讓職棒注入更多的新血,才是台灣棒球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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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1月 09, 2015

接手中職會長,吳志揚的六大考驗

去年底才被常務理事會四隊共同提名為新任中華職棒大聯盟會長的吳志揚,儘管離正式接手還有一個月,但卸下桃園縣長職務的他並未閒著,接連和前會長黃鎮台、四隊球團領隊和球員工會接洽交換意見,並於8日連跑中信兄弟與統一獅的開訓典禮,和媒體闡述他的想法,準備要當「全職」會長,找回棒球的榮光。

對於選戰失利的吳志揚而言,雖然成為最年輕的職棒會長,但並不想只是掛名虛位而已,反而會想有一番作為,重新向社會大眾證明自己的能力,只不過,職棒問題詬病已久不易撼動,這也是為什麼前會長黃鎮台改革做到一半,即便辭職後還有許多未竟之功,卻獲得廣大球迷支持的原因。

就吳志揚而言,想要著眼可能的未來,就必須把現在中職會長的工作做好,家族背景與政治歷練成為他的最大後盾,但職棒待改善之處多如過江之鯽,每一大項都是難上加難。

預防假球再重演

當中最重要的一項,其實不是轉播、制度改革或新球隊的加入,而是要確保假球事件不再發生,雖然自2009年黑象事件以來,CPBL沒再發生球季結束後的大戲,但沒人把握死灰不會復燃,畢竟職棒簽賭事件有其複雜的背景因素,不易根除,唯有不斷地防堵、督促、教育,從內、從外持續劃下防火牆,避免任何可能發生。

尤其每當職棒熱潮興起,地下賭盤也跟著火熱,相對而言就容易讓人想上下其手,前會長黃鎮台設立的防堵機制看來收到效果,但還是在2013年亞職大賽時引發插曲,吳志揚想要把會長做好,預防假球重演絕對該擺在第一順位,因為,一但再次爆發簽賭案件,中職很可能就此煙飛雲滅,其他的一切等於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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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總冠軍賽第一戰,吳志揚和Lamigo Monkeys老闆劉保佑

第五、六隊順利誕生?

身為台灣棒球運動的火車頭,職棒產業的興盛與否至關重要,球隊數量影響巨大,因為每支球隊起碼可以提供上百個工作機會,至少球員教練就有六七十個缺,讓學生球員有奮鬥的目標,還能促進選手流通的可能,另外球場認養、二軍建置、增加比賽多樣與變化性等,使得「增隊」成為職業運動想要蓬勃發展與擴張的關鍵角色。

前會長黃鎮台上任就以新增球隊為主要目標,可惜三年過去,雖然多了中信、義大兩個集團的投入,但也少了兄弟和興農,吳志揚在開訓時就表示要以六都每都一隊為概念出發,只不過聯盟本身對於擴張一事並未有明文規定,該怎麼辦,要怎麼辦,去哪裡找有興趣的企業參與都是問題。

轉播權如何處理

有鑑於職棒二十六年將在3月21日開打,新球季的轉播權卻還沒有著落,主要是卡在去年因應MP & Silva突然終止轉播合約,民視所承接的製播合約還有一年尚未結束所致,但可能的新承包商緯來希望自己製播,並且製播合一有機會收到更多的權利金(雖然也可能更少),四球團儘管試圖買斷合約,卻始終和民視無法達成協議,成為吳志揚上任後的另一大難題。

畢竟在商言商,2015中職的製播合約起碼還有六七千萬之譜,除非提出優渥的買斷條件,民視沒理由輕言答應,這也不容易透過政商關係找到結果,要花錢買斷?或是繼續把合約走完?還是拿其他的轉播合約交換?在剩下兩個月左右的時間裡,在在考驗吳志揚的手腕和能力。

和棒協達成共識?

台灣棒球的兩大龍頭,聯盟與棒協不合由來已久,原因都在中華隊的組成之上,包括2009年WBC興農牛、Lamigo Monkeys不支援,2011大聯盟台灣賽缺席,去年仁川亞運和21U錦標賽只有被列管球員放行,會有這樣的結果,起因雙方對球員定位不同,就職棒來說,選手是自家資產,球季怎麼操是我的事,但放出去被別人濫用總是沒道理,而棒協為了要讓體育署有業績,自然每項比賽都要派最強隊,不過選手球季征戰已經很操勞,年底還國際賽不斷,加上許多賽事由台灣主辦,更需推派菁英出賽,導致選手過勞影響球季,雙方自然結下難解的樑子。

吳志揚剛獲得推選,馬上棒協前理事長彭誠浩就表示「觀念正確最重要。」組最強國家隊一直是他們的主要目標,但已經表明會拜訪體育署、棒協的吳志揚,卻提到要在透明、合理的制度之下,和諧相處、充分溝通,並明說國家隊組訓應該以「尊重」為原則,中職球員不是去當兵,不應再用「徵召」一詞,要尊重球員、球團的意願,參賽過程中充分保護球員,和棒協的想像不完全相同,這盤棋要怎麼下,怎麼達成共識?值得仔細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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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Lamigo Monkeys開訓時,領隊劉玠廷和吳志揚交換意見

規章制度與勞資關係

台灣職棒雖然已經二十五年,但相關典章制度多年未修正,有許多不合時宜之處,(多少也因為有球團想從中找尋盲點,畢竟問題存在這麼久,但爆發問題也是這兩年的事),而當初趕鴨子上架或因人設定的制度不論是自由球員、二軍、仲裁等都嚴重偏向資方,球員處於相對弱勢,才會引發林英傑、林其緯不當扣薪申訴後被義大釋出的事件,雙方已決定對簿公堂,能否提前達成和解或早日結束,球團和工會都在等結果。

前會長黃鎮台雖然啟動改革小組,但來不及實施就離開,吳志揚是否延續原本策略,亦或是重新檢視所有規章,以法律人的身分來說是一大助力,但聯盟規章可是由人所制訂,當你試圖增加球員權利時,勢必影響到球團的利益,到時候四支球團說不定聯手反對,想順利推動可是難如登天。

冬季聯盟?向下紮根?

為了讓職棒更好,尤其選手實力提升,二軍健全和冬季聯盟佔重要比例,只不過這兩項都需要投入不少資源,尤其是冬季聯盟,職棒聯盟這幾年可用資金受限,靠前會長黃鎮台從外頭找錢才完成些許工作,但這部分是否該由聯盟會長獨立承擔,個人以為不可,雖說吳志揚家族背景雄厚,找錢對他來說應該不是問題,但也該建立長久的制度,聯盟若得負責找錢,球團可不是兩手一攤就好,相對權利義務要分清楚,才能永續經營。

而職棒是台灣棒球的領頭羊,要如何向下紮根,鞏固基層,在地出發,都是聯盟和各球團必須用心施力之處,主場經營也是一塊,畢竟就算財團在大,資源也有限,想要全國主場若只做表面怎麼行,這還帶吳志揚和球團取得共識,好好想辦法把餅做大才是。

不管從哪一項考驗來看,中職會長都不好當,想要藉此重新出發並不是條簡單的道路,稍有不慎很可能惹得一身腥,何況所做的一切還會被拿來前會長比較,台灣棒球會就此一飛沖天?吳志揚會因此翻身?還是成為絆腳石,球迷都在等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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