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2月 28, 2006

假如贏了大樂透

公益彩券最後一期看來可望創下紀錄,為了應景,小弟也去買了一張,雖然知道「公益」的結果可能遠大於一切,但多少還是抱著被雷打中的希望。

不過,萬一真得發生這千萬分之一的機會,那該怎麼辦?

除了自己想買的東西之外,由於自己和棒球實在關係太深,我願意捐出一半的金額用於棒球之中,從基層開始推廣,讓想打棒球的小朋友不需要擔心球具的問題,有機會的話,也想找國外的教練來對台灣棒球傾囊相授。

至於這個夢想會不為實現,就等晚上開獎吧!

2007/1/1 Update! 看來只能先做公益了,只中一星,不過,萬一以後有機會的話,還是願意再來貢獻給棒球。

星期二, 12月 12, 2006

2007 Major League important dates

As of 12/8/06

Jan. 4-13 Period in which a player may make submission to arbitration. {Art. VI (F)(5)}
Jan. 17 All Clubs must submit their Salary Arbitration filing figures to the Labor Relations Department ("LRD") by 12:00 p.m. ET. The LRD and Major League Baseball Players Association ("MLBPA") will exchange salary arbitration filing figures in the afternoon.
Feb. 1- Feb. 20 Salary arbitration hearings held. {Art. VI (F)(5)}
Feb. 15 - Waivers secured on/after November 11th expire at 5:00 p.m. ET.
- First date injured players, pitchers and catchers may be invited to attend spring training workouts. {Art. XIV (A)}
Feb. 16 New waiver period begins. Outright Waivers secured on/after this date are good for seven days (or until 5:00 p.m. ET on April 30, whichever is earlier). Optional Waivers secured on/after this date are good through 5:00 p.m. ET on April 30. {MLR 10(c)(4)}
Feb. 20 First date all other players may be invited to attend spring training workouts. {Art. XIV (A)}
Feb. 27 Mandatory date players are required to report for first spring training workout. {Art. XIV(A)}
March 2 First date to renew contracts. Ten-day renewal period ends on March 11th. {U.P.C. Paragraph 10(a)}
March 7 First date Clubs may ask waivers on draft-excluded players acquired after 8/15/06 or players chosen in the 2006 Rule 5 draft meeting. {MLR 6(e) & MLR 10(e)}
March 11 Last date to renew contracts.
March 12 First date draft-excluded/selected players may be assigned to a minor league club. {MLR 6(e) & MLR 10(e)}
March 14 - Last date to request Unconditional Release waivers (By 2:00 p.m. ET) to be secured by March 16th, in order to owe only 30 days termination pay. {Art. IX (B)}
In the case of a split contract:
a - The minor league rate of termination pay will be owed if U.R. waivers are requested by 2:00 p.m. today.
b - The Major League rate of termination pay will be owed if U.R. waivers are requested AFTER 2:00 p.m. today. {Art. IX (D)}
EXCEPTION TO SPLIT CONTRACT TERMINATION PAY: THE ABOVE DOES NOT APPLY to players who cannot be assigned to the minor leagues without their consent and for players selected in the preceding Rule 5 draft.
March 15 - Unconditional Release waivers requested today until 2:00 p.m. ET March 28th will owe 45 days termination pay. {Art. IX (B)}
March 16 Last day to assign an injured player to a minor league club until the close of the championship season (OUTRIGHT or OPTIONALLY) provided that: (Art. XIX (C)}
a) The player has less than 3 years of Major League service
b) The assignment would not be the player's second (or subsequent) career outright since 3/19/90
c) The player had NO MAJOR LEAGUE SERVICE the prior championship season
d) The player was not selected by the assignor Major League club in the immediately preceding Rule 5 Draft
March 28 Last date to request U.R. waivers by 2:00 p.m. ET, if you will hand, telephone, or fax notice to player, without incurring full season salary. (Owe 45 days termination pay). {Art. IX (B)}
April 1 Official opening of the 2007 championship season. All Clubs are required to cut down rosters to 25 players before April 1.
April 30 Waivers secured on/after February 16th expire at 5:00 p.m. ET
May 1 This is the 31st day of the 2007 championship season. New waiver period begins. Assignment waivers secured on/after this date are good through 5:00 p.m. ET on July 31st. {MLR 10(c)(4)}
May 15 Earliest date Clubs may re-sign players that they unconditionally released between midnight August 31, 2006 and April 1, 2007. {MLR 8(i)(2)}
TBD Start of closed period-- First-Year Player Draft
TBD First-Year Player Draft
July 10 All-Star Game at AT&T Park-San Francisco, CA
July 31 Waivers secured on/after May 1, 2007 expire at 5:00 p.m. ET. Players may be traded between Major League clubs until 4:00 p.m. ET without Trade Waivers in effect {MLR 10(b)(1)}.
August 1 Beginning today through the last day of the championship season, players may be assigned between Major League clubs ONLY after Trade Waivers have been secured during the current waiver period. {MLR 10(b)(1)}
New waiver period begins
Trade waivers secured on/after today (8/1) are in effect until the conclusion of the championship season. {MLR 10(c)(4)(A)}
Outright waivers secured on/after today (8/1) are in effect for until midnight ET on 8/31. {MLR10(c)(4)(iv)}
August 15 Last date to bring player up for "full trial" to avoid draft-excluded status. {MLR 6(e)}
August 31 - Any player unconditionally released between midnight tonight and Opening Day of next season may not be re-signed to a Major League contract by the releasing team until May 15th of the following season. {MLR 8(i)(2)}
- Post-season eligibility lists are established at midnight tonight (MLR 40). To be eligible, a player must be a bona fide member of a qualifying team on August 31st and must remain a bona fide member through the end of the applicable post-season series.
- Outright waivers secured on/after (8/1) are in effect until midnight ET tonight (8/31). {MLR10(c)(4)(iv)}
Sept. 1 - Active player limit increased from 25 to 40.
-Outright waivers secured on/after today (9/1) are in effect for only seven (7) days. {MLR10(c)(4)(v)}
Sept. 30 - Official closing of the 2007 championship season.
Oct. 1 - All players on optional assignment must be recalled. {MLR 11(a)}
- Beginning today, players may be traded between Major League clubs without any waivers in effect.
Close of World Series October 15th or the day following the end of the World Series (whichever is later) marks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15-day period during which eligible players may elect free agency. {Art. XX (B)}
4th Day After World Series Last date to request waivers on draft-excluded players until 25 days prior to the opening of the following season. {MLR 10(e)(6)}
16th Day After World Series - First day Major League free agents may negotiate and sign with a Club other than their former Club. {Art. XX (B)(2)(c)}
Nov. 10 Waivers secured on/after Aug. 1, 2007, expire at 5:00 p.m. ET. {MLR 10(c)(4)}
Nov. 11 New waiver period begins. Waivers (exclusive of Outright waivers) secured today and after shall be in effect until February 15, 2008.
Nov. 20 - Day to file reserve lists for all Minor League levels and Major Leagues
- Last date to make an off-season outright assignment of an injured player to the Minor Leagues if the player does not meet the requirements listed in Article XIX(C)(b) of the Basic Agreement.
Dec. 1 - Last date for former Clubs to offer salary arbitration to ranked XX(B) free agents in order to be eligible for compensation.
Dec. 6 - Major League Rule 5 Draft
Dec. 7 Last date for player, who declared free agency under Art. XX (B), to accept an arbitration offer from former club.
Dec. 12 Last date to tender contracts.
NOTE-- THESE DATES WILL BE USED UNLESS NOTIFIED DIFFERENTLY

星期一, 11月 27, 2006

洲際盃啟示錄:這樣會不會太多?

第十六屆洲際盃已經順利落幕,筆者有幸兩個週末都搭車下台中看了五場比賽,中華隊雖然靠著荷蘭擊敗澳洲擠進四強,並 在季軍戰擊退洲際盃十一連敗的日本贏得第三名,也是近年來最佳成績,但說句實話,即便人在現場,親身體驗滿場球迷的高亢情緒,看到季軍到手,我卻依然高興 不起來。

由於想表達的東西實在太多,自知找不到足夠的時間一次寫完,因此決定分數個主題一一探討,我在這次洲際盃所看到的、聽到的、聊到的與想到的,和大家一起分享。

台灣球員個個「鐵打」

原本設定的第一個主題和中華隊無關,但在仔細計算後發現幾個驚人的事實,因此決定提前談論我曾經寫過兩次的話題:投球數。會浮現這樣的想法其實很簡單,主角就是已於今年七月份和克里夫蘭印地安人簽約的增菘瑋,他在這次洲際盃的使用量,實在相當「鐵人」。

雖然增菘瑋不是這次賽會投球數最多的中華隊投手,沒入選亞運的陽建福在十天內三度先發合計258球,但增菘瑋從原本的先發角色,改為後援,導致他於九天之內出賽五場投231球,包括最後四天內三度後援共丟123球,其中還夾雜他在四強決賽中古之戰後拉傷的消息。

而這僅是帳面上所到的數字,稍微注意比賽的球迷就知道,中華隊這次投手的熱身準備都相當「足夠」,早早就在牛棚練投,還有因為擔心球員狀況不佳,像16日中古之戰當天,羅正龍雖然已經先發上場,但為了避免投手出狀況,李振昌於第一局就開始熱身,雖然這位來自榮工的投手最終沒有登板,但他還是在旁練投好幾局,體力的消耗在所難免。

角色定位不明?

從賽事的安排來看,十位投手中必須有四名先發,從結果得知,教練團預定由潘威倫、陽建福、增菘瑋和林恩宇排定輪值,而林岳平、耿伯軒專司後援,陽耀勳、林克謙、羅正龍和李振昌以中繼為主,並伺機調動。

只不過,由於第一戰潘威倫對義大利投不滿三局退場,中繼群也擋不住砲火,導致調度大亂,接下來除了和菲律賓之戰是由林克謙六局六十九球完封外,其餘場場硬仗,扣掉和季軍賽四分之差擊敗日本外,輸贏都在兩分之內,每一位投手的使用都極為關鍵。

也因為 每次投手調度事關大局,在林恩宇後來手肘受傷無法出賽的情況之下,已經減少一名可用之兵,扣除必須先發輪值的成員,連業餘的羅正龍都得臨危披掛上陣,加上 李振昌、陽耀勳無法獲得教練團信任(李振昌在第四天後,就只有牛棚熱身的機會,陽耀勳則只於第一天出賽對義大利),投手吃緊的程度可想而知。

除了不解還是不解

即便如此,有幾次調度還是無法讓人理解,其一就是首戰對義大利已經落後十分的情況下,還把耿伯軒派上場,雖然他只投五球,但別忘記他早就於場邊熱身,在一場怎麼看都不可能獲勝的比賽,有必要推出王牌救援出賽嗎?

而最重要的是,義大利的出賽導致耿伯軒連續三天登板,對於體力的調配勢必有所影響,畢竟,過去兩年都在小聯盟奮鬥的耿胖,只有今年曾於72324日,在高階1A連續出賽過一次,當然從未有過連續三天出賽的紀錄。

調出耿伯軒過去兩年的出賽紀錄,會發現他去年大部分出賽間隔都有三天以上,休息一天的和休息兩天的各只有三次,而本季出賽稍微頻繁,扣除三天以上者,休一天只有四次,休兩天則達到十二次,換句話說,就是要讓選手能有時間能回復到最佳狀態。

硬著頭皮上陣

相較之下,業餘棒壇的王牌則沒這麼好命,才剛對澳洲先發丟103球,儘管兩天後碰上荷蘭已經錯失換投良機導致三分落後,增菘瑋還是得登板,隔一天對古巴又投3.1局,贏得艱苦的一勝,只休一天再對古巴,還是得投三局。

更別提四強賽對古巴賽後大腿拉傷,教練團表示「屬於疲勞性拉傷」,季軍戰對日本還是得後援,而且這一投又是三局,雖然球員口中不敢輕言說累,但肢體動作和反應,都已經顯示出來,這已經超過他的負荷。

由於還得備戰亞運,洲際盃打完休息兩天,增菘瑋與隊友傳接球後還是覺得肩頸不適,得靠著按摩、復健、泡三溫暖來舒壓,肌肉緊繃的情形直到抵達杜哈才稍稍抒解,但能否完全恢復,亞運的投球會不會再對他造成影響,沒有人知道。

業餘投手很耐操?

也許有人說,業餘投手的整年投球比起職業球員還來得少,短期盃賽這樣的投球對他來說並不會造成影響,只要有足夠的休息即可。問題是,洲際盃完不到十天,就要應付亞運這項重大賽事,他真得有足夠的休息,能得到足夠的消息嗎?

讓人不可忽視的是,增菘瑋整年真得投不多嗎?其實不然,他入選經典賽國手,還參加春季聯賽,到美國移地訓練、參加哈連盃、世界大學錦標賽、然後是洲際盃,根據網路上所查到的資料,一個讓我訝異的數字出現,他整年已經投滿158局,詳細數字請見下表。

是的,158局,在這其中,絕大部分都是正式比賽,少數是熱身賽的成績,拿今年中華職棒來說,增菘瑋可以排名第八,投得比吳偲佑季賽(139)還多,546就算加上總冠軍賽與亞洲職棒大賽,也不過才151.1局。

知道王建民赴美的投球局數有多少嗎?2000年他初次赴美,只投87局,隔年受傷,到2002年加上釜山亞運,也只投90.1局,2003年加上札幌亞錦賽,只有132.1局,20042A3A外加雅典奧運,才有162.2局,去年因傷所以只投159.1局,今年才一口氣突破200局,加上春訓共投233.1局(王建民的局數已經包括大聯盟春訓的出賽紀錄)。

保護投手為時已晚?

我不知道這樣的球數算不算太多,也不知道這樣的局數是否已經超過他的負荷,但我知道的是,萬一增菘瑋以後得進廠保養,所有的人都會想起,在台中舉辦邀請賽性質的洲際盃,他一共出賽五場,九天內投231球,在亞運之前,他整年已經投滿158局。

我只能希望,這樣的一天不會出現,增菘瑋的體質能負擔如此高的投球份量,來年能在小聯盟大放異彩,早日升上大聯盟。我也希望,增菘瑋的遭遇不會再次於台灣發生,也期待不論是留在台灣或是赴美日打職棒的球員,都能有健康的身體,在球場上馳騁得到佳績。

星期二, 10月 31, 2006

再談保護投手刻不容緩

在各國季後賽打得如火如荼的同時,傳出鄭錡鴻肩膀動關節唇手術、曹錦輝傷後復原狀況不如預期,科羅拉多落磯考慮不將他放在四十人名單兩件大事,讓人感嘆萬千,不勝欷噓。當然,沒人清楚真正受傷的原因為何,畢竟可能的元素實在太多,像是投球數過多、熱身不夠、姿勢有問題等,但只要聯想到兩人在青棒時期,因為是球隊的主力投 手,每到大賽就得先發、後援兩頭燒的情況,最有名的例子就是姜建銘四天內投36局共445球,加上王建民、郭泓志等人都開過整季報銷的手術,就讓人懷疑台 灣是否太過度使用投手。

筆者曾於今年四月寫過保護投手刻不容緩一文,雖然時間才過半年,但發現時空變化得滿快,有更新的資料和方案,因此決定再次討論這個話題。

不只在台灣

投手過度使用(overuse)並不單單只在台灣,離我們不遠的日本,甲子園也常常發生主力投手從頭到尾都出賽的劇情,今年夏天甲子園冠軍早稻田實業的齋 藤佑樹,就曾於兩天投334球,四天內合計丟553球,而世界棒球經典大賽的MVP松坂大輔在橫濱高時,也曾單場17局連投250球。

雖然松坂大輔至今依舊笑傲日本職棒,還準備挑戰美國大聯盟,高價的簽約金和競標金正在等著他和西武,至於齋藤佑樹則還沒決定是否要投效職棒,但相信沒人覺得這樣的投球數合理,就算是正值青春時期、恢復能力極強的熱血少年。

隔著太平洋的美利堅合眾國,儘管人才濟濟、資訊發達,類似的場景也在不斷地發生,今年世界少棒聯盟(Little League)十二歲等級的安克拉治代表Diamond-West投手Kyle Kornegay,就於八天內先發三場主投303球,雖然比不上台灣和日本的鐵人,但也毫無疑問是揠苗助長。

問題核心

這些棒球的未來會如何還不得而知,但有個統計數字值得參考,著名的美國運動醫療機構(American Sports Medicine Institute)James Andrews醫生,今年二月和同儕於美國運動醫學期刊發表的文章裡,就提到高中生和大學生在ASMI動手術的人數,從1995至1999年間的24和 71個人,於2000至2004年快速上昇至124和302個案例。

初步調查發現選手的受傷大多和年少時大量投球有關,或者因為球員可能參加不只一支球隊,除了母隊外,還效力地區明星隊、甚至冬季還有比賽,而且球季越來越長且各隊賽事相互重疊,導致沒有充足的休息。

文章中還將95位動手術與45位沒動過手術的高中大學投手作比較,發現一年當中投超過八個月投手的受傷機率,是投球少於八個月投手的五倍,至於忍痛投球導致受傷的比例,更是無病無痛投球的三十六倍。

專家的建議

為了防範更多的傷害發生,根據ASMI的統計調查和相關研究,由十七位醫生組成的美國棒協(USA Baseball)的醫療安全諮詢委員會(Medical & Safety Advisory Committee)也於2004年五月提出以下建議:
這些數據只是個開始,還有更多的細節不能忘記,包括每週最多投兩場比賽,參加多個聯盟、守不同位置和練習都需要留意且適當地休息,不要盲目的選擇投球姿 勢,肌耐力需要加強,儘管限制投球數,包括接傳球和投球練習還是鼓勵,只要任何不適,記得要休息,有必要更必須長時間的休息。

當然,由於這是統計平均值,各級教練必須針對不同的孩子做出不同的判斷,尤其是成長不如同年齡的球員得要另外受限,熱身十分重要,局與局之間記得穿長袖或 外套,看起來累了就換投,不要等到小選手抱怨。在球季開始、或長期沒投球、投球動作不佳與天氣較冷時,得採取更嚴苛的投球限制。

目前的規範

雖然有這些建議,但目前各少棒聯盟的投手規範,都還是以局數為依歸,像世界少棒聯盟對於十二歲以下的投手採取每週投六局,每場最多六局的限制,假如投三局 以下至少得休息一天,四局以上至少得休息三天(其他聯盟的限制如下表),中華棒協舉辦的菁英盃和青棒聯賽也都採取類似的規範,希望做到些許的保護。

雖然有局數的限制,但看過棒球的人都知道,一局可能只投三球,也可能投上四十顆球,對投手手臂的負荷差距甚大,紀錄上顯示卻沒有不同,單純只以局數來限制勢必會造成盲點,所產生的效果勢必有限,也不是棒球專家所樂見。

全新的時代

因此世界少棒聯盟已經依年齡限制球數、休息天數提出試驗性計畫,2005年有50個聯盟採用,2006年推廣到500個聯盟,並於今年八月底的世界少棒聯 盟董事會全票通過,明年開始將針對超過七千四百個聯盟,來自美國五十州和其他國家年齡七到十八歲共兩百三十萬名球員全面實施。
王建民的隊友Mike Mussina也為此特別拍影片來談論投球數限制,表達這項計畫重要性,拿自己的經驗和少棒聯盟的球員、家長、教練們分享,還以少棒聯盟國際董事會成員的身份提及實驗計畫的過程,並表達為什麼要建議這項計畫。

世界少棒聯盟也發出常見問答集,並開放各地球員、教練上網發問,遇到特殊狀況時(像故意四壞,因雨延賽時該怎麼處理),並印製150,000小冊子來教導球數限制,還有球數紀錄表格讓大家下載,並教育計分員來如何統計,期許真正實施時不會造成太大的困擾。

這樣就夠了嗎?

球數限制是很大的一步,但這樣真的就足夠了嗎?其實不然,跨聯盟、跨球隊比賽並沒受到規範,影響甚鉅,球員若不注意了解自己的身體狀況也是不夠,尤其是小 選手們大多不清楚該怎麼保養,家長也要做球數紀錄幫忙控管,不要只看到眼前,要知道沒有任何勝利比起球員的未來還更有價值。

而教練的一念之間更可能改變一切,也必須明瞭要訓練更多的投手,而不是只依賴一兩位強投,或許能投二十顆球的救援型投手會越來越多,也能讓更多小朋友體驗投球的快樂。

這個計畫夠完美嗎?很可惜沒有,前大聯盟投手Tom House就直言:「這是進步,但進步的不夠。」原因無他,就是在前兩年實驗計畫中,原本要求休息天數比起目前公布的還各多一天,但在決定全面採用時少了 一天。少棒聯盟發言人Lance Van Auken對此表示,這是接到試驗回應後的結果,也已經獲得Andrews醫生的許可。

下一步是?

雖然這一步目前只在少棒聯盟內做規範,還有不少組織尚未採納,但至少已經朝著減少受傷的方向在進行,下一步,也期待別的聯盟能夠陸續採用,讓更多的球員受惠。

另一個更為重要的課題,則是變化球該何時使用,少棒聯盟已經針對相關議題,由Yawkey Foundation贊助讓北卡羅來納大學Chapel Hill展開五年研究,結果為何,目前尚未有定論,但相信答案很快就會出爐。

在老大哥美國開始向前進的同時,期許台灣能夠見賢思齊,中華棒協、學生棒球聯盟都能效法最新的方式,為台灣棒球的未來播種紮根,這樣的努力與預防措施不可或缺,畢竟天才投手萬中取一,一旦毀了可是難以抹滅的遺憾,要怎麼別讓悲劇再發生,就有待高層的智慧了。

星期二, 8月 29, 2006

從王建民拒絕台灣媒體事件談起

在這篇文章的一開始,必須要特別說明的是,由於內容需要,本文會有許多不雅的詞彙,假如你(妳)覺得不妥,請勿觀看,又,假如你(妳)是媒體從業人員,那就請繼續看吧。

為什麼會有817聲明?

在紐約洋基投出第十三勝之後,王建民接受紐約時報專訪, 由Tyler Kepner偕同懂中文的Thomas Lin遠赴芝加哥採訪,向大蘋果的居民們詳述這位來自台灣的棒球之子,從各個不同的角度來看這位洋基新英雄,從他的身世到和洋基簽約、數度受傷並於去年崛 起,今年發光發熱的過程,看來是篇對王建民絕對正面、讚不絕口的好文章,沒想到,在台灣的媒體眼裡,只看到其中九分之一的那部分。

一向嗜 血的平面媒體、電子媒體藉此機會,接連大幅報導他的身世,還特地去騷擾王建民的家人、鄰居想套出些「新聞」,導致不滿親人受傷害的王建民,決定對台灣媒體 發出拒絕採訪聲明,表達希望媒體專注在他的投球表現,而當我在看到這些新聞時,腦殘、智障、豬頭、垃圾、蠢蛋、白癡、混帳、狗屎等名詞浮上腦海,除了搖頭 還是只能搖頭,又,在此對以上這些名詞感到抱歉,因為媒體的所作所為根本和你們無法相提並論,「媒體」或「記者」這兩個詞已經代表這些名詞的總和再乘以一 萬倍。

這份聲明雖然上面時間是8月15日,但由於媒體大都在台灣時間8月17日收到,因此本文稱之為817聲明。

在MLB開先例?

基 於有些人被媒體誤導,認為大聯盟從來沒發生球員拒絕媒體採訪的先例,在這裡必須鄭重澄清,王建民絕對不是第一個,也絕對不會是最後一個拒絕媒體採訪的 MLB選手,西雅圖水手的鈴木一朗和佐佐木主浩(已退休),就曾於2001年7月聯合發表聲明,拒絕日本媒體的採訪,當時也拒絕所有日本媒體的採訪,也沒 將限制侷限於某一家媒體,或者擴張到全部媒體。

也許有人誤認為這是大聯盟專利,很抱歉,這與現實差距頗大,美國職籃NBA洛杉磯湖人的Kobe Bryant、克里夫蘭騎士的LeBron James或是愛爾蘭橄欖球員也都曾經因為不同理由,對不同媒體提出拒絕採訪要求,在此不做詳述。

所以,下次有人在和你王建民拒訪是先例的同時,請記得和他(她)說,王建民是台灣第一位在美聯投出勝投、第一位大聯盟十勝的台灣投手,但他絕對不是第一位拒絕媒體採訪的大聯盟球員。

問題出在紐約時報?

有人認為事情的起因是紐約時報,但問題真的出在紐約時報?紐約時報需要負責嗎?當然不是,畢竟蘋果日報8月11日就提及紐約時報的專訪部分內容,就 已經揭 露會聊到身世的部分,但電子媒體都是在13日才開始,出發點有可能是看到紐約時報的內文,但別忘記,台灣的媒體都是膚淺至極,能立刻就跟上瞬息萬變的時代 潮流嗎?我想他們辦不到。只要你看過電視新聞就知道,最常採用的就是當天報紙、再不然就是新出爐的八卦雜誌,然後以此引伸,除了專題報導外很少有內容或是 特別的獨家。

就如同後來TVBS的執行副總監潘祖蔭所說,他們是跟著晚報走(這的確可能是推辭,但念在他們沒啥能力的份上,姑且相信),而台灣目前只剩下一家晚報,就來看看當天下午出爐的聯合晚報吧!

8月13日聯合晚報針對紐約時報專文報導發出兩則新聞,其一是由記者吳育光所提的「紐時稱王建民:台灣英雄」 ,看來中規中矩,也已經提及身世部分,不過另一則新聞也是由吳大記者所寫「紐時部分報導 王建民尷尬」,將他的身世背景詳細敘述一遍,最後還特別提到『 日前國內某電視台報導了王建民的養子故事,據悉曾讓王建民養父十分生氣,並打電視向經紀人抱怨,雖然紐約時報今天報導了這則「舊聞」,但從王建民尷尬的表情中,就不難發覺到他的苦衷。』

這就是媒體

沒錯,人家有苦衷,可是我照樣報,電子媒體也開始陳述這件「舊聞」,還怕內容不夠,開始往南部發展,到他家附近持續騷擾,持續「製造」新聞,東森新聞當晚 就有記者在台南報導:「建民身世謎 養父:間接告知 以建民為傲」,其中竟然提到「旅美棒球投手王建民在接受專訪時,對於自己的身世侃侃而談」,而TVBS也有「HOT建民?王建民得知是養子 孝順養父依舊」,文中也不忘記「王建民是養子的消息成了紐約時報的頭條,王爸爸不願再多說,只強調王建民早就知道這件事」、「王建民是養子成為紐約時報的 頭版,王爸爸低調」、「這裡是王建民生活了20年的台南老家」等。

平面媒體也不煌多讓,派出地方記者就是要大肆張揚,聯合報就派出記者前往台南縣與台南市,分別產出「當年,大哥無子 三弟幫忙生一個」、「發現是養子 王建民一度不打球」兩則新聞,蘋果日報也提到「生父躲媒體 有家歸不得」,「近日來為了躲避媒體的採訪,王建民的親生父母可說是有家歸不得。」自由時報也派三名記者,報導「返台 會去探望生父」,當晚東森新聞還有一則『王建民像生父 鄰居:跟「三叔」一樣愛打球』,「旅美職棒選手王建民接受紐約時報專訪,透露了自己是養子的身分」、「王建民親生父母親就是住在台南關廟的一個村莊,不過 他們相當低調,並不願意面對媒體」。

明明王建民上的紐約時報週日體育的頭條,而非頭版,且文章主要是講王建民,養子之事並非重點,此外,記者都知道家人低調、不願意面對媒體,但就是要派人直接去騷擾,竟然還說王建民自己透露養子的身份,如此張冠李戴,毫無人性的作為,實在可恥。

網路笑話

還有不願意以真名發文的網路專欄作家裘必勝(據說他是跑籃球的記者),在「王建民,只拍蒼蠅不打老虎! 」中,以「垃圾」來稱王建民,再被原刊登媒體刪除後,在自己的部落格「王建民的平凡與不平凡!」中,改以這個決定很「混蛋」來推託,後來還以他女兒之名談 「我爹和王建民!」(此文不知道是真的他女兒所言,還是假借女兒明義目前不得而知),到最後為了彌平眾怒,才用「裘爺錯了!」改口道歉,但這些發文中內容 中,完全可以看出媒體人自大與不肯認錯。

更 好笑的是,中時部落格「新聞線上」的王榮霖,以「封殺台灣媒體 阿民錯了嗎?」為文提到王建民的行為是「有這麼嚴重嗎?真有如此必要嗎?」不知道中國時報在王建民這兩年來的先發中,有幾場曾經派人去採訪王建民,既然人 都沒去,都是外電報導,或者特稿分析,或是作文比賽,那你到底想要求什麼?有什麼資格要求採訪阿民呢?

中華職棒記者聯誼會聲明

專門跑棒球線的「棒球記者聯誼會」,18日也特別開會發出聲明,表達「震驚和遺憾」, 不論他全名有沒有「中華職棒」,這群記者所跑的新聞幾乎都在台灣,也 都以中華職棒或台灣棒球為主,難不成他們是美國職棒棒球記者聯誼會?畢竟,這兩年來,該會成員赴美採訪王建民的人數寥寥可數,沒什麼立場提出要求,(這點 和媒體完全不重視體育這一塊有關係,以日本來說,有數十人長期跟著追著鈴木一朗、松井秀喜等人做報導,但台灣只有零星派人採訪,從未有整年跟著報導的媒體 出現。)

而且,棒球記者聯誼會的聲明只能約束不到五十位成員,雖然目前的確有聯誼會成員在美國採訪,但是人數有限,正跟著王建民的應該不到五位,對於其他出 現在球 場的媒體毫無效用,也對去騷擾王建民家人的記者毫無效用,(事實上,造成王建民困擾的,絕大部分正是這群不屬於棒球記者聯誼會的成員)這樣的聲明,能弭平 王建民心中的憂慮嗎?況且都是媒體,就算不跑棒球,也都是記者,可能都來自同一家報紙,蘋果日報就提過,「王建民向他說明,包括《蘋果》在內,台灣媒體幾乎都報導過他家人與身世的問題,以他目前原則,他沒辦法破例。」難不成要王建民拒絕非棒球媒體記者的採訪?可是目前在採訪王建民的大部分都不是棒球記者阿?

不是我的錯

更奇特的現象持續出現, 中廣新聞網「王建民拒絕台媒 記者:不滿部分人不守規矩」,8月17日聯合晚報「旅美球星》沉默的建仔 去年就很不爽了」就是其中代表,開始撇清關係,中國時報的「王建民三振台灣媒體的省思」更是有趣,特稿最後提到「損失最大的恐怕是一路無條件支持、對王建 民相關新聞求知若渴的台灣球迷。」 ,試問,少你一則新聞、少一家媒體到底球迷會有啥損失,難不成就看不到王建民勝投了嗎?難道沒發現,少了媒體干擾,王建民就拿到第十四、十五勝了嗎?

8月22日蘋果日報「建仔拒訪 台灣球迷權益受損」 也有類似觀點,『祭「殺無赦」的狠招,真的,到最後權益受損的,將會是無法看到建仔第一手訊息的台灣球迷。 』拿球迷來當藉口,的確不太妥當,不過,畢竟蘋果日報最長派記者前往美國,至少他有資格說新聞訊息是第一手,這裡必須給予肯定,至於其他看外電寫作文的單 位,就請好自為知吧!
平面媒體怪電子媒體,認為電子媒體不遵守採訪規範,去挖掘他人隱私,但這次事情上平面媒體明明就有責任,明 明就有報導,棒球記者怪非棒球記者,認為不跑棒 球的專問些蠢問題,只不過媒體根本不願意派棒球記者採訪,棒球記者真的又專業到哪裡去?再不然就是指責經紀人將王建民推上第一線,沒有善盡保護之責,怪來 怪去都是別人的錯,自己一點問題都沒有。

還是冥頑不靈

在王建民拒訪以後,到場的電視台媒體依然故我,8月20日蘋果日報「建仔拒訪 中天記者硬闖」就詳述不知分寸的中天電視台駐美記者的所作所為,隔幾天又出現「提問插話 台灣媒體魯莽」,新聞就是要搶,問不到王建民就開始騷擾總教練,丟臉至此實在是令人汗顏。

雖然媒體都以自己的觀點,表達對王建民所作所為感到無法認同,但仔細去看看網路上球迷的反應,百分之九十九以上都贊成王建民的舉動,都認為媒體活 該,結果有人發起到媒體抗議的活動,隔天一則不顯眼的新聞「學者:不該只封殺台灣媒體」,再次讓人體會媒體的傲慢,該報導訪問銘傳傳播學院助理教授周兆良 就說「媒體就是媒體,沒有國際媒體、台灣媒體之分,僅封鎖台灣媒體的採訪自 由並不合理的。」

看到這句話,終於能體會為什麼有這樣的媒體,有這樣的記者出現,原來連傳播教授也有這樣的看法,請注意,紐約時報從來沒有去騷擾他的家人,而早就知 道他身世,早就報導過的台灣媒體還藉此大做文章,然後想要撇清責任,更可笑的是:『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田習如表示,記協對王建民拒絕台灣媒體採訪感到遺 憾。而王建民「選擇性的拒絕」的對與錯,也應由民眾來評斷。』的確,民眾會判斷,媒體在台灣早就被批評的一文不值,王建民事件更可以清楚見到。

讀者也要自制

由於媒體一直拿讀者來當藉口,說是觀眾想看,這樣會有收視率,所以才產生這些無理的行為,許多媒體人的相關言論當中,就是以此為出發點,想要堵住悠悠大眾之口,卻沒想到自己的行為早就越過那條紅線,早就已經犯了規。

不 過,別人我不知道,但筆者本身並不會因為這些八卦而停留在電視面前,反倒是電影或體育才能吸引我的注意,球迷們也要發揮自己的決心,當在報導羶色腥時收視 率會降低,發行量會下降,媒體自然也就不會再跟著這些挖人隱私的消息,就算媒體還在持續追蹤,至少讀者可以告訴自己,這是媒體的推辭,而非事實。

事情不會因此結束

由於事情已經漸漸告一段落,王建民表示將於他八月二十九日的先發之後,再次對台灣媒體發言,但媒體的無知、無恥、無能卻沒有因此消減,雖然閱聽大眾有知的權利,但沒說一定得透過媒體不當的報導,更沒說可以不遵守大聯盟各球場的採訪規範,然後將台灣的臉丟到全世界。

完 全沒有任何自省能力的台灣媒體,還會做出什麼驚人之舉,相信二十九號球迷們就能看到,到時候,哪一家媒體再被封鎖,就別再怪罪到他人身上,自己摸摸鼻子挖 個地洞鑽吧!對了,他們都寡廉鮮恥,還會厚著臉皮繼續胡鬧,若再發生這樣的事情,就請大家直接點名、詳述過錯,要求媒體公開道歉、高層下台吧!

附記,由於時間和能力不及,尚未完整記載媒體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本文會持續增補,網友若發現有任何遺漏,也請上不吝告知。

星期三, 7月 05, 2006

也該覺醒了吧!

中華職棒雖然已經打17年,就人來說已經都快高中畢業,就狗而言則是垂垂老矣,時間雖然比不上美國、日本甚至韓國,但各方面所展現出來的成績,卻絲毫沒有長進,讓人不禁只是搖頭再搖頭。

好消息是,今年上半季冠軍爭奪戰的最後兩支勁旅—統一獅和La new熊,都擁有二軍作後盾,而以精兵制為主的的球團戰績不太理想,算是給予經營者一些明示,只要用心,職棒還是大有可為。

在1998曼谷亞運,由職棒為主所選出的中華隊,儘管賽前雖然信心滿滿,連朴贊浩領軍的韓國職棒菁英都不屑一顧,結果連名不見經傳的日本業餘隊都打不過 後,就讓人完全體驗台灣職棒的體弱多病,雖然1999年亞錦賽靠著蔡仲南、郭源治力抗日韓大軍找回信心,且2001年亞洲盃冠軍、世界盃第三名更讓球迷開 始陶醉,以為自己又成為世界五強、亞洲第一。

國際賽震撼

但這只不過是假象而已,從2003年札幌亞錦賽、2004年雅典奧運、2005年亞洲職棒大賽,到今年世界棒球經典賽,台灣職棒的實力表露無遺,不但投打 守跑技不如人,差距頗大,心態懶散更是毫無可取之處,在全世界通通往上提升的同時,CPBL領軍的台灣職棒卻持續向下沈淪,不但沒有任何方向,也看不到絲 毫未來。

會讓大家這麼清楚地看到中華職棒的無能,就是因為旅日、旅美球員和所展現出來的水準,和留在台灣的選手們差異所致,像已經上大聯盟的頂尖精英,陳金鋒、曹 錦輝、王建民和郭泓志等人,儘管在業餘時期已經是台灣第一,但和他同期的選手總不覺得距離那麼遙遠,沒想到幾年過去,在激烈競爭的結果,竟然已經成為天邊 遙不可及的那顆星星。

球員已有警惕

之後一批的選手雖然素質不錯,像是陳鏞基、胡金龍、耿伯軒等,但比起留在福爾摩沙的球員來說,出門前時可能連些微的領先都還談不上,但事實會說話,靠著兩 三年,甚至只有幾個月的洗禮,完全判若兩人,球技和心智上面所展現的成熟度,已經大幅度地超越CPBL的明星選手,接下來的差距看來只會越來越遠。

留在台灣的選手們,也發現這個問題,開始追求自我突破,像森林王子張泰山,今年就展現出前幾年沒有的氣勢,各項打擊成績照目前趨勢來看,幾乎都會創下個人 新高,除了全壘打持續量產之外,打擊率更是飆高到逼近四成,其他一級戰將,除了剛出國的林英傑外,像是林恩宇、潘威倫、陽建福等,也不以在島內稱王自滿, 試圖準備往外求生存,給自己無限的天空。

球團開始思考

至於球團老闆,在La new熊董事長劉保佑率先起義下,讓職棒從蠻荒時代,慢慢往文明世界邁進,雖然不是六隊通通想通,但最起碼,La new已經斥資重整澄清湖球場,給球迷更舒適的看球環境,食衣住行都仔細照顧員工,讓球員享受到應有的待遇與福利,並成立二軍,讓傷兵或近況不佳者得以喘 口氣,新人有機會冒出頭,刺激選手良性競爭,加上願意花大筆鈔票留住台灣巨砲陳金鋒,在棒球之神的眷顧之下,終於贏得隊史的第一座季冠軍。

最早有農場計畫的統一獅,也往這個方向前進,和La new熊一樣自組二軍,就算是一線明星,只要表現不如人一樣下放調整,讓選手戰戰兢兢不會打混過日子,靠著「球團用心、教練用心、球員用心」,創紀錄的十七連勝手到擒來,還差點演出超級大逆轉贏得上半季冠軍。

球迷開始覺醒

一向對球團百依百順的球迷,也看不慣聯盟球團的胡搞瞎搞,開始站出來嗆聲,日前鯨迷就在上半季連敗時,發起球場抗議且罷免總教練的舉動,中信也順應民情,舉辦球迷座談會,讓球團、總教練跟球迷直接面對面溝通。

被認為最死忠的兄弟球迷,不忍看到象隊如此不振,也於七月一日發起和平理性救兄弟的活動,對球團提出建立二軍、洋將素質改善、球賽品質提升等訴求,同樣獲得領隊洪瑞河的接見,允諾會再約時間好好長談,看接下來該怎麼做。

其他人呢?

由於經典賽荒腔走板,競賽水準不高,張力不夠,讓中華職棒今年整體觀眾下降16%,除了熊軍大幅上漲39%之外,其他五隊通通下滑,兄弟(-25%)、興 農(-30%)、誠泰(-19%)、中信(-17%)和十七連勝的統一(-18%)無一倖免,再不思索該怎麼永續經營,離關門之路已經不遠。

雖然部分球員、球迷和球團已經開竅覺醒,但還是有冥頑不靈的人想打馬虎眼繼續裝傻下去,17年了,真的以為那些陳腔濫調或搪塞任何藉口還能騙倒大多數人嗎?真的以為所有人都會對跟著愚蠢下去嗎?

CPBL正面臨關鍵時刻,倘若沒有大多數成員明瞭自己該怎麼作,還有人抱持或稀泥的心態,對於百病纏身的中華職棒來說只是苟延殘喘,多拖一天算一天罷了, 但若能趁此機會開創新局,找出活路,最起碼可以讓職棒好好地經營下去,雖然還會與美、日、韓有差距,但至少能慢慢接近,而不是現在一樣越拉越遠。

不求進步請滾蛋

的確,如同劉保佑所言,看到統一連勝卻無法吸引球迷,會讓人心寒,但大家都知道,要解決根深蒂固的老問題並不容易,除了方向正確外,還要有無比的毅力與決 心才能達到,不可諱言地,二軍不是萬靈丹,畢竟冠軍只有一隊,二軍不能保證一定封王奪冠,但長久下來的趨勢將告訴我們,沒二軍想在沾勝利的邊將是難上加 難,只要是對的事,就該一步步去做。

「球迷減少,大家都有責任,如果有什麼方法可以吸引球迷進場,我一定會去做。」劉保佑的企圖相當明顯,就是希望台灣棒球越來越好,也希望在這圈子的任何 人,從球員、球迷、球團到聯盟,甚至周遭的轉播單位和新聞媒體都必須明瞭,大家身處同一條船上,同心協力才能往前走,也必須有體認,任何人若想成為負擔, 就該將他踢下船、趕出去,別讓台灣職棒跟著陪葬了。

星期三, 5月 31, 2006

別鬧了!CPBL!

關在井裡玩17年的中華職棒聯盟,一向漠視球員利益,日前傳出新花招,仿效美國的waiver推出「讓渡制度」,說 是讓戰力外的球員有機會可以去找尋第二 春,而La New熊周森毅和中信鯨陳文賓成為此新制度的試驗品,結果沒得到其他球隊青睞,這兩人不但無法換頭路找到新生命,連職棒生涯等於也劃下句點。

這是什麼怪制度

一開始聽到CPBL要仿效美國的制度,著實讓我大吃一驚,畢竟習慣當老大發號施令的聯盟和球團,總不容易和替球員設想扯上邊,原本以為他們因為世界棒球經典大賽的教訓,與全球棒球環境的刺激下有所覺醒,仔細一瞧卻發現完全沒有這麼回事。

根 據平面媒體所報導,球團是以2006年聯盟規章第八章第十條規定的「選手合約讓渡辦法」,將周森毅、陳文賓提報到讓渡名單,在24小時之內其他球團可出 價競標,球員就此找到新出路,倘若沒人有興趣,選手就等於丟掉工作,而且當年內不能再回到職棒場上,最快也得到隔年下半球季才能重返職棒,就算再於職棒場 上效力,選擇也只有一個,就是原本將他提出「讓渡」的母隊。

乍看之下似乎有模有樣,畢竟比之 前看球團臉色,發「離隊同意書」才能琵琶別抱要人性的多,但問題出在只給其他五隊短短二十四小時,這麼少的時間要決定是否 需要增加一名球員實在過於倉促,而且萬一真的沒人要,職棒生涯得白白多出一年半的空窗期,雖說在這樣的情況下還是有重回球場的案例,像統一獅的外野手楊松 弦,但在體能沒維持,球感不容易培養下,機會真的十分渺茫。

這不是「讓渡」

而 中華職棒將此制度稱之為「讓渡」,這真的讓人搞不太懂,因為waiver照字面解釋它是法律名詞,主要是指「棄權,自動放棄」或「棄權書」的意思,而 waiver of immunity則是放棄豁免權,waive本身則有「自動放棄,撤消」、「不再堅持,丟棄」或「擱置,拖延」的意思,因此就目前CPBL的作法來看,怎 樣都稱不上「讓渡」,勉強可以扯上關係的是將球員「擱置,拖延」,但絕非「讓渡」。

不過真的 要說球員被「擱置,拖延」卻又牛頭不對馬嘴,因為選手在此制度下雖然的確被擱置不管,也拖延到一年半後才能有新變動,但之後還是沒有任何權益,還 是只能回歸母隊,想要投效其他五支球團完全不可能,很可能就此消失在市井叢林當中,也許選手惟一的出路是往國外發展,但以中華職棒的鴨霸來說,誰知道若球 員真的被美日球團看上,原球隊會不會又跑出來說,這個球員還是我的?

畢竟,「讓渡」是將財 產、權利等有形無形的東西轉移給他人,在法律名詞來說,也許可以用assign、conveyance、grant、remise、 settlement、tradition和release,但就是沒有waive或waiver,而CPBL所採用的「讓渡」,應該最接近於 release,而非美國大聯盟所使用的「waiver」,但其實還是有所不同,因為倘若真的發生release,那球員勢必就和母球團從此毫無瓜葛,那 會之後還是只能加入原球隊呢?

來看看美國

而 號稱參考美國職棒的CPBL,真的有學到任何皮毛嗎?來看看美國最令人難懂的waiver,簡單來說,waiver就是將球員合約提出特定指派 (assignment)或無條件釋出大聯盟球員的正式許可。(由於這項規則實在過於複雜,而且牽涉甚廣,有機會再和大家詳細解釋。)

當 球員被放在waiver上,假如沒有別隊提出要求,球員得花三個工作天來「clear waiver」,而一旦選手被「clear」,原球團可以將他交易、無條件放到小聯盟(必須在少於五年大聯盟的資歷下才行)或是釋出成為自由球員,假如有 別隊提出要求,母隊有兩天的時間可以選擇將球員waiver給其他球隊、撤回waiver,或是談交易,而若有兩支以上球隊提出要求,則根據戰績,同聯盟 戰績差的優先,然後再輪到另一聯盟的球隊(每年球季前30天是以去年戰績為準)。

發現其中的 差異沒?除了放waiver的時間不同外(CPBL的24小時比MLB的三個工作天),最重要的,是「釋出成為自由球員」,與「下放小聯盟」, 因為中華職棒根本就沒有Free Agent的概念,怎麼可能允許球員成為自由身,又,球團想將球員下放小聯盟就下放,哪管球員資歷的保障呢?(關於二軍一事,改日會有專文來談。)

此外,waiver基本上等於放棄,就是讓別隊依序選擇,哪有其他球團可出價競標的道理,而球隊沒有撤回waiver的概念,也不管交易,有把球員當人來看待嗎?更重要的是,球員本季剩下的薪水也應該照付,CPBL的不定存續合約有考慮到嗎?

「戰力外」或?

對於「讓渡」而言,主要原因該球員不敷戰力,對原球團來說派不上用場,與其埋沒人才,不如讓選手有機會另謀出路,但以中華職棒來說似乎別有用意,像兩位選手被讓渡的新聞,媒體就提到「除了球團對外公布的原因外,是否另有隱情?令人好奇?」或是「另一層用意似亦不言可喻」?

不 知道內幕的一般球迷當然無法明瞭「隱情」為何,但新聞也提及「二次賭博案」,讓人不禁開始打起問號,莫非是因為球員操守,而不是球技出問題才推出「讓 渡」制度,希望能達到嚇阻之效,以杜絕「三次賭博案」的發生,但若真的如此,只能說CPBL和鴕鳥有啥不同,以為將頭埋在土裡就能將假球問題解決?那也太 讓人「見笑」了。

因為「讓渡」完全不可能將消弭放水的陰影,別忘記,去年球團信誓旦旦的說問 題出在難以管理的「洋將」,而「讓渡」只侷限在本土球員,此外,選手也可能被污 名化,誰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戰力外?就算不被污名化,誰敢保證在現今制度下,選手是否因此被領隊會議莫名其妙的默契給作掉呢,不想給離隊同意書就弄來新花 樣,說穿了,「讓渡」和「永不錄用」又有啥差別。

別鬧了!CPBL!

只知道關起門來胡搞瞎搞的CPBL,看來已經黔驢技窮,但還是不忘記要壓榨球員到最後一刻,卻從未思索該如何永續經營,找尋新出路來更上層樓,奉勸沒心投入的球團,不想玩就請早早收攤關門,別把台灣棒球也賠進去了。

星期二, 4月 25, 2006

保護投手刻不容緩

對任何運動來說,受傷都不是好消息,輕微淤傷也許隔天還能上陣,但若傷勢嚴重,可能對選手生涯產生影響,也許得休息長達半年甚至更久,一不小心更可能發生遺憾,再也無法重回球場。

投幾球算多?

對棒球而言,由於頂級選手培養不易,若有個三長兩短,很難找到同等級替代人選,因此,美國職棒各球團在農場培育投手時,除了每次出賽之間的充足休 息,像先 發投手至少間隔四天、後援也避免連續出賽外,還會設定球數限制,球季剛開始時投球數量更少,就是希望球員在小聯盟是以磨練球技、且稍微增強耐力為主,不會 因為負荷太大而造成傷痛。

當然,投手何時會受傷,到底投多少球才算過量,一直都是個難解的謎,畢竟這還牽涉到球員本身天賦資質、從小到大的練習份量、投球姿勢、動作好壞和體能狀態是否足夠等等複雜因素,相同標準並非適合所有選手。

資質、姿勢、動作和體能都非三言兩語可以解釋,但對於投手在成長時期的的限制,美國棒協(USA Baseball)的醫療安全諮詢委員會(Medical & Safety Advisory Committee)曾對年輕投手受傷做出相關報告,並針對九到十八歲之間的投手給予建議,其結果十分值得國內參考。

美國權威經驗

會有這樣的研究,起因於美國棒協想了解年輕投手的受傷狀況,尤其是傷到如旋轉肌、韌帶、關節唇、關節韌帶等可能導致整年報銷的嚴重部位,也希望能找到避免重傷的方法。

知名運動外科手術權威,也就是幫曹錦輝檢查關節唇的James Andrews醫生,發現在他所屬的阿拉巴馬美國運動醫療機構,1995-1997年時,平均每年共有四例韌帶重建手術動在高中投手身上,1998- 2000年大幅攀升至17例,2002年達到26例,2003年超過54例,這些年來18歲以下的投手,其受重傷的比例有上昇趨勢,年齡還可能往下降。

而大聯盟醫療諮詢委員會的主席Joseph B. Chandler則表示,根據他於2002年對30名大聯盟和71名小聯盟投手做的訪談,發現少有人年輕時投球數過多,手臂傷痛史也比較少,幾乎所有選手 都於14歲才開始投曲球、18歲才開始練滑球,此外,鮮少球員整年從事棒球運動,過量練習並不等於通往大聯盟。

發明Tommy John手術,也是幫郭泓志操刀的道奇隊醫Frank Jobe,則認為這和選手渴望成功,導致年輕時過量投球練習有關,也相信這樣的受傷狀況情形可能增加。兩位醫療安全諮詢委員會的委員Barry Goldberg和Frederick Mueller醫生,則證實包括投球量、所投球種、不適當的復健和體能訓練的確會增加受傷的可能。

官方投球建議

為了避免讓未來的棟樑受傷,醫學專業人士根據相關研究結果,針對投球上提出建議,可以有效的減少受傷的機會。

由於受傷發生在選手本身,所以球員自己的感覺最為重要,不論是教練或家長,都必須仔細聆聽孩子的說法,萬一練球不適必須休息,比賽當中若感覺任何不對勁,得馬上換人退場,假如四天內疼痛沒解決或下一次投球時再次發生問題的話,進一步的醫療照顧不可或缺。

培養合適的投球動作最為重要,適當的體能訓練不可或缺,用來增加肌耐力、強化,上下半身、神經肌肉的統合協調,柔軟性,為了讓身體休息和復原,每年 最多不 要超過九個月從事棒球運動,至少三個月不要從事任何有上肩投球動作的運動,常見到小朋友學習職棒選手的投球動作,也不鼓勵,畢竟像各球星的姿勢絕對不適用 於所有選手。

儘管規則允許,但不建議在比賽中離開投手丘改當野手後,再回到場上投球,因為肌肉、肌腱、韌帶等需要熱身外,也需要「降溫」休息,(常見投手退場後 冰敷就 是這個道理),再次上場勢必增加受傷機會,至於若有機會在球探前測試「showcase」(非比賽當中),盡可能避免,因為選手們常會用盡全力去飆球速, 若沒完全準備妥當,反而更容易受傷。

球數球路限制

根據美國棒協於1996年的調查,專家們相信球數多寡和選手受傷有關,因此對於最淺顯易懂的球數限制,給予清楚定義,針對不同年齡的球員,給予每場、每週、每季和每年的球數限制,詳細數字請見下表:

在這些限制當中,最特別的是,就是除了常見的每場球數限制外,還增加每週球數、每季球數,每年球數限制,就是為了避免在短期比賽中大量出賽,增加手臂過重的負荷,而斷送選手的大好前程。

球數限制是從比賽來計算,不包括任何牛棚練習、指導投球等等,更要注意的是,當投手低潮時嚴禁額外練投、投球後的隔天也不鼓勵再做練投,假如球數限 制有困 難的話,用打席限制(9-12歲大概平均每打席投五球),當然採取球數限制還是最好,相較之下,比起台灣的局數限制先進許多。

至於變化球部分,在骨頭成長完全時(通常是13-15歲)前不建議練習變化球,尤其是會增加手肘與肩膀受傷機會的滑球和曲球,小投手先要花心思學習正確的投球動作,然後專注在變化球速和精準的快速球之上。

台灣該怎麼做?

台灣三大巨投王建民、曹錦輝、郭泓志,雖然都已經站上大聯盟,但都曾經受過得休息整年的重傷,差點就沒機會再次投球,而這些傷勢,應該都是他們年少 時在台 灣投球過多時所致,國內由於優秀投手更為缺乏,只要是王牌,常常是一、三、五操、二、四、六操,禮拜日也不放過,關鍵比賽連續出場更是常見,不知道已經扼 殺多少人才。

日前緯來體育台在職棒搶先報時討論,到底是否該讓少棒選手投變化球一事,其實答案再清楚也不過,要保護投手,自然得從小做起,球路限制勢必需要,球 數限制 也刻不容緩,假如只為了短暫的國際賽成績,卻喪送未來的希望,那也不是台灣棒球之福,期望國內主事者能夠清醒,在還來得及拯救幼苗之前,趕快著手去做吧!

星期二, 3月 21, 2006

看看韓國,想想台灣

世界棒球經典大賽的預賽和複賽已經結束,出乎意料之外地,十六支勁旅中唯一六戰全勝球隊,不是地主美國、不是亞洲首強日本、也不是紅色閃電古巴、更不是中南美強權多明尼加,而是地處東北亞的韓國。

沒錯,就是近幾年靠著韓劇風靡亞洲的高麗泡菜,雖然在2003年亞錦賽因為不當調度敗給中華隊,但並沒有因此消極低沈,反而是奮發圖強,力求早日翻身復 仇,果然,在預賽第一戰就靠著四名大聯盟投手接力演出,讓中華隊掛零終場,一雪札幌恥辱,但阿里郎並未因此滿足,先在預賽靠著李承燁逆轉擊敗日本,再於複 賽解決墨西哥,打退山姆大叔,讓日本再度飲恨,創下世界棒球經典賽的空前也可能絕後六連勝紀錄。

民族性頑強作根基

只要是運動迷,提到韓國無不是咬牙切齒、憤恨不平,畢竟韓國的「聲名」在外,各式各樣的小動作特別多,2002世界盃足球賽就曾無所不用其極,靠著裁判 「鼎力相助」取得前四強就是最好的例子,其他舉凡籃球、跆拳道等運動,只要能耍手段,就幾乎確定能看到韓國人下功夫的痕跡,絕對不輕易放過任何機會。

當然,這與韓國的民族性格有關,天性好強不輕言認輸,在能力有不足的地方,自然得靠心機來取得優勢,但不可諱言地,韓國也盡可能地增強自己的實力,除了拼命苦練之外,絕不吝於向外求助,期望能達成獲勝最終目的,畢竟若差距實在太懸殊,是不可能靠著「外力」取勝的。

不過,在這次經典賽裡,出問題的不是韓國,反而是地主美國,高麗棒子反倒靠著旅外球員加持,加上團結一致的信心與決心,向世界證明,就算雅典奧運缺席未能參加,就算沒藉由任何「幫助」,韓國棒球毫無疑問已經成為世界強權,任誰都無法小看,任誰都不能輕忽。

自信的展現

雖然賽前被鈴木一朗誇下海口:「要讓對手知道,我們之間的棒球實力差距超過三十年以上。」雖然這發言並不是針對韓國,但長年在美國的朴贊浩馬上反擊,「日 本棒球比南韓早50年,當然有值得學習之處。」「我上場投球會特別注意第1棒打者。」強打好手崔熙燮則表明:「做為大聯盟球員,面對日本當然想贏。」

面對敵人的嗆聲,不但沒退縮,反而更激起強烈鬥志,這就是大韓民族的雄心與自信,靠著六名大聯盟投手助陣,外帶一名旅美、一名旅日棒子,監督金寅植率領史 上韓國隊最強陣容,搭配投手教練宣銅烈,仔細運籌帷幄,充分使用三十名可用之兵,即便是主砲金東柱首場比賽就受傷退場,硬是交出漂亮成績單。

在韓流颳起旋風的同時,也許有人會說他們運氣好,但六勝的表現會讓人相信只靠運氣嗎?當然不可能,充分的準備,將韓國帶向世界的頂峰,不管冠軍落誰家,他們已經向全世界說,「Oh! It's Korea!」

鏡頭轉回台灣

除了小輸韓國、痛宰大陸能稍微見人外,中華隊被日本提前結束的事實擺在眼前,明眼人都知道,被稱為亞洲三強的我們,就算王建民、曹錦輝、陳金鋒、彭政閔等 人通通歸隊,主力全部上場,大概只有把握不被KO,連戰勝的信心都沒有,賽前雖然也曾大聲叫囂,結果卻證實,和以往相同,那些都只是嚇唬他人、安慰自己而 已。

更要不得的是,中華職棒十七年開打日期竟然訂在3月18日,換句話說,只要中華隊晉級八強,就算三連敗完打包回家,已經是美國時間3月15日深夜,即便是 稍作休息,隔日馬上坐飛機趕回台灣,雖然勉強趕得上開幕戰,但球員想必早就已經精疲力竭,人仰馬翻,哪能夠帶給台灣球迷精彩的比賽。

雖然說知道實力不如人,但連一開始裝一下,展現一下氣魄的本領都沒有,只知道「如果打進八強,再重新排賽程」,有這樣的CPBL,哪裡還需要敵人?

棒球之神還是長眼睛

想盡辦法要奪得世界棒球經典冠軍的美國,在賽程、裁判安排上都能發覺幕後黑手的蹤跡,不過卻沒逃過棒球之神的法眼,就算靠著墨西哥痛擊加拿大闖進第二輪,就算韓國全勝讓美國再次掌握機會,但墨西哥決定抬頭挺胸走出球場,相比得失分還是讓美國還是摔下陣來。

台灣又何嘗不是如此,放水案都能在七年內發生兩次的聯盟,除了只知收割不知播種,坐收國際賽佳績的成果外,依舊冥頑不靈,還是欺壓球員、虐待球迷,從未替 台灣棒球著想,終究換到被日本羞辱的結果,俗話說「多行不義必自斃」,CPBL再不覺悟,連亞洲前三名都將不保,到那時候,我們唯一能期待的,就剩下純旅 外球員(搭配業餘)的中華隊吧!

星期二, 2月 14, 2006

該不該有二次簽約金?

繼陳金鋒之後,旅美投手黃俊中也於日前返台,準備正式加盟La new熊,雙方仍於合約細節協商討論當中,只是同樣的問題再度浮現,礙於中華職棒的「陋規」,黃俊中還是不能有簽約金,只能以高額獎金作為談判籌碼。

球員遠不及藝人

但令人不解的是,為什麼不能再有簽約金呢? 難不成民法上有這樣的規定,一個人在同類型職業裡只能擁有一次簽約金嗎?顯然沒有,同樣在台灣,常可見到的影劇圈新聞,像『拖了近一年,蕭亞軒終於在告別 維京唱片后,看上華納強大的跨國實力與千萬元起跳的簽約金,正式宣布投入「天后宮」』、『和華納5年合約9月到期,花落誰家似乎定案囉!日前傳出她婉拒開 出上億簽約金的新力以及環球唱片,雖然還未正式簽約,不過孫燕姿還是選擇了舊「巢」華納。』、『推掉其他唱片公司8位數的「簽約金」,梁靜茹在記者會上跟 老東家滾石唱片又簽下一紙3年合約。』等,通通不是第一筆簽約金。

雖然不是每位藝人都領得到 多筆簽約金,但只要是大明星,受到歌迷喜愛擁戴,不論待在老東家或是喜新厭舊轉換跑道,都有第二筆、第三筆、甚至第N筆簽約金的可能,就算是小牌歌手,也 沒人在演藝生涯期間被「規定」只准領一次簽約金,也難怪台灣職棒在中華職棒的主政之下,所受到的重視遠不及其他娛樂事業,畢竟,光看「銀子」的誠意就差很 多。

MLB簽約金隨你領

難不成這是職棒圈的習慣嗎?並不是,看看王建民所發光發熱的美國職棒,他 的三壘手隊友,也是職棒界最高薪"A-Rod" Alex Rodriguez,當他還是選秀狀元時,於1993年8月31日與西雅圖水手簽下100萬美元簽約金,總值約150~190萬美元的大聯盟合約,成為自 由球員後,再於2000年12月12日和德州遊騎兵簽下十年2億5200萬美元的史上最貴合約,其中還包括1000萬簽約金美元,於2001~2005年 的3月1日和12月1日每期支付100萬美元。

至於1992年選秀第六順位的明星游擊手 Derek Jeter,職棒第一筆合約是以簽約金70萬美元的價碼同意穿上紐約洋基的直條紋球衣。成為自由球員後,則於2001年二月和洋基簽下10年1億8900 萬的天價合約,其中包括1600萬美元簽約金,分別於2001~2008年間,每年的1月30和6月30日領100萬美元。

其他當然還有數不清的例子,能證明職業選手,不僅僅是職棒球員,NBA、NFL、NHL、NPB、KBO都一樣,通通沒有簽約金的次數限制,和台灣的藝人相同,只要能交出好成績,論投手、野手、先發、後援,白花花的鈔票就會到手,簽約金也不會少給。

井底之CPBL

也許有人懷疑,「一生一次簽約金」的現象發生在球員跨國打職棒才發生,很抱歉,只有回到中華職棒,像從NPB(如曹竣揚、余文彬)或從MLB到CPBL的球員,才會受到如此不平等不人道的待遇。

讓 人玩味的是,這項限制在回到中華職棒才發生效用,離開中華職棒卻是自由自在海闊天空,像誠泰COBRAS的林英傑,當年在加入台灣大聯盟時,雖然沒領足原 本承諾該有的三百萬元簽約金,但也領到一百萬,可惜因為那魯灣公司解散所以餘額沒有下文(這點誠泰和那魯灣公司都該打三十大板。)

但當他加入日本職棒樂天金鷹隊時,簽約金5000萬日元、年薪2000萬日元,果然還也可以再領簽約金。假如他在日本成為王牌先發,之後要轉隊時,更大筆的簽約金勢必由球團雙手捧上,若能再往美國發展,要簽約金絕對不成問題。

跨國職棒會這樣?

其他不論從日職到美職、美職到日職,或從日職到美職再回到日職,或從美職到日職再回到美職,不管選手怎麼流通,完全沒有類似的規定,只要選手再次簽約,就有資格拿簽約金。

像 橫掃美日職棒的鈴木一朗,2000年和水手的合約總值達1400萬美元,其中包括簽約金500萬美元,2003年底再和水手簽約時,則是四年4400萬美 元的大約,當中帶有簽約金600萬美元。前年加盟軟體銀行鷹的三壘手Tony Batista,兩年1500萬美元的合約中有三分之一,也就是500萬美元為簽約金,他在赴日之前,還曾於2000年1月和巴爾的摩金鶯簽下四年 1600萬美元的合約,內含簽約金160萬美元。

至於新庄剛志,早年加盟日本職棒阪神虎時,就領過簽約金日幣3700萬元,2000年挑戰大聯盟,來到紐約大都會領美金30萬元的簽約金,回到日本改效力火腿時,又領一筆4000萬日元簽約金,哪有一生只領一次的陋習呢?

職棒圈真的有內規?

有 一點讓人好奇的是,「一生只領一次簽約金」這件事,真的明文寫在中華職棒內規當中嗎?有可能把這麼不合理的規則文字化嗎?還是另一種領隊會議「默契」,不 論是否有白紙黑字,還是看不見的球團「習慣」,老闆一定要在球場設備差、不准自由球員、沒有薪資仲裁、工會別想成立、賭博黑手橫行的情況下,還持續不停地 剝削球員嗎?

就此點而言,必須對La new熊表示失望,儘管他們願意出高價留住旅外選手,還有複數年合約的誠意,但對球員不合理的規範卻視而不見,並未挺身而出將此錯誤改正,完全以資方立場來判斷,這樣如何能把職棒帶到更高的層級呢,台灣的棒球怎麼才能向前走?

畢竟,只不過給予選手簽約金,並不是要求額外加薪,像陳金鋒的合約中,有部分的薪資應該也是從簽約金換算而來,這樣明智的作為,一定能得到廣大球迷的支持,何必要侷限在領隊會議那些冥頑不靈的舊思維裡呢?

答案已經出爐

簽 約時能有簽約金可以領,是再正確也不過的事,金額多寡並非關鍵,像松井稼頭央和紐約大都會簽約時,三年2010萬美元的大約裡面,簽約金只有少少的10萬 美元。至於日本巨砲松井秀喜,他2002年的合約三年2100萬美元,由於薪水高,當中只有額外150萬美元激勵獎金,完全沒有簽約金,剛續約的四年 5200萬美元合約中,也沒有簽約金。

更重要的是,簽約金不該侷限在各國職棒到處打拚的選 手,而是所有人在CPBL的選手都一體適用,每個人都有資格再領,而不是被套上「領過就不能再領」的框框,像是張泰山、謝佳賢、陽建福、潘威倫、林恩予 等,只要在球場上證明自己,就該有合適的待遇,該給的簽約金,就算兩次、三次、甚至五次、十次也不為過。

雖然這個論調已經是老生常談,看起來依舊像是狗吠火車,但筆者由衷的希望,這台即將邁向十七歲的火車頭,能夠早日覺悟,總不能老是靠旅外,想要實力提升,先從簡單能做的「二次簽約金」開始吧!心態改變,台灣的棒球才能起飛遨翔。

星期二, 1月 10, 2006

來了陳金鋒,走了葉丁仁

就在陳金鋒確定參加中華職棒2006新人選拔會,也被La new熊挑成選秀狀元的同時,傳出秀峰國中出身的左投葉丁仁被波士頓紅襪看中,僅管被兄弟象以探花的高順位挑中,但葉丁仁在選秀當晚,尚未與兄弟碰面之前,還是與紅襪簽約。

只有尊重,沒有其他話好說

追逐旅美球員這麼多年,早就體認到會面臨選手歸巢的日子,只是沒料到陳金鋒竟然是第一位,也沒想到陳金鋒在小聯盟七年合約結束後,連日本職棒都沒去成,就 直接打道回台灣,陳金鋒的返台自然是選中他的La new熊與中華職棒雀躍不已,球迷也能更近距離的直擊陳金鋒。但我還是高興不起來,畢竟不忍心他待在如此惡劣的環境;但這是他的決定,不是當事人的我們只 有尊重,沒有其他話可說。

至於仍在台灣打拼的選手,不論是職業、業餘、大學或高中,腦袋裡多少都有著類似的想法--不管是日本或是美國,要是能出國闖一闖該有多好,去外面看看世界 有多大;也許路途遙遠艱辛,也許連上大聯盟的機會都沒有,但還是一無反顧勇往直前。對球迷而言,可能有聽過,但沒在腦海裡卻留下多少印象的葉丁仁,在兄弟 開價之前,接受紅襪不到十萬美元少少的簽約金,往美國邁進,這是他的決定,不是當事人的我們只有尊重,沒有其他話可說。

台灣職棒環境太差

對於陳金鋒來說,由於他已經娶妻成家,加上父母年邁,自己常年不在台灣,無法孝順長輩總是不妥,相信這也是他決定回台灣最主要的原因,畢竟當人年紀越大,家的重要性也越大。

對於年輕選手而言,則是出外闖的好時機,自從去年下半年來,就有多位球員打包往外發展,像姜建銘(日職讀賣巨人)、羅國輝(美職西雅圖水手)、林彥鋒(美 職費城費城人)、陽耀勳(日職軟體銀行鷹),甚至在誠泰COBRAS的林英傑(日職東北樂天金鷹),都一致決定出走,留在這裡的球員如潘威倫、林恩宇等 人,也都不放棄旅外的機會。

選手們會有這樣的舉動,自然和國內的環境有很大的關係。日本、韓國優秀的年輕球員,絕對都以日職、韓職為第一目標,希望等到成熟以後再往美國探路。但台灣 的職棒環境,除了搖頭只能嘆氣,雖然有先台職後NPB的案例(如曹竣揚、許銘傑等),但之前的下場都不太理想。原因並非選手的才能或資質有問題,而是長期 待在中華職棒裡,很難進步。一旦錯過發展成長的時間,想要突破實在不容易,就算後悔也來不及。

一年一次的機會碰上一生可能遇沒有一次的機會

就葉丁仁而言,儘管高齡22歲,令人好奇的是,他為什麼會麼想出國,完全不考慮CPBL?除了之前葉丁仁曾經錯失機會外,只能說中華職棒該檢討吧,雖然是 被國內職棒人氣第一名的兄弟象隊選到,但整體條件和先進的美國職棒還是有差。就算沒能上大聯盟,但所學到的東西和累積的技術,在台灣絕對不可能重現。

此外,由於訓練品質夠,旅外選手選上國家隊的機會大增,中華職棒的簽約金和薪水實在不太好看;即便出國的簽約金少,但搞不好還比中華職棒高,上大聯盟後就 會像王建民那樣名利雙收,若不成功回台灣後,薪水也勢必會三級跳;此外國外有良好的醫術,也不用擔心留在台灣被黑道恐嚇的可能,一年一次的機會碰上一生可 能還沒有一次的機會,想必你我也會有一樣的抉擇吧!

當然,由於紅襪告知想簽約的時間,讓他出國的決定剛好發生在選秀前後,也影響到國內球團的權益,但畢竟選秀前中華職棒聯盟就已經知道葉丁仁可能出國的消 息,雖然他表明願意參加選秀,但別忘記,選秀挑中的球員只有和球團談判的義務,卻沒有必須加盟的義務,也許處理事情上有點瑕疵,但他畢竟還年輕,總不可能 事事都完美。

也許陳金鋒的到來,葉丁仁的出走,是另一種形式傳承(兩人剛好都是當兵完才出國),不管怎麼樣,祝福兩位球員,能有寬廣的未來,和無限的可能吧!

星期五, 1月 06, 2006

真的不是現在

從傳出陳金鋒可能回國,到陳金鋒確定參加選秀,到陳金鋒被La New熊指名為選秀狀元,到陳金鋒正式和La New熊簽約,一連串的事情發展,讓我手足無措,不知道該怎麼才好。

回首七年

對於從陳金鋒出國開始,七年來幾乎從頭到尾追蹤他的每場大小聯盟比賽,透過無數場網路轉播聆聽他的一舉一動,也曾親臨拉斯維加斯,看到他於Cashman Field球場上馳騁的筆者來說,雖然希望他能光榮歸國,將在美國學到的點點滴滴貢獻給台灣棒球,但不是現在,真的不是現在。

我知道,七年來他真的辛苦了,踏上人生地不熟的美國大陸,從高階1A出發,面對語言不同的隔閡,文化環境的差異,主客場比賽間得坐巴士長途跋涉,還有時差 要適應,小聯盟的日子真得很難過,雖然成為第一位上大聯盟的台灣選手,但他始終沒能在MLB站穩腳步,大多時間都在小聯盟吃苦。

我也知道,他時運不濟,棒球之神老是不站在他那一邊:可能的第一分打點因為裁判誤判而遭沒收,2003年因為簽證延誤,導致太晚才趕上春訓,斷送上大聯盟 的機會,還有一次在大聯盟因為比賽延長,道奇臨時決定將他下放,從小聯盟升上投手替補,沒料到隔天先發外野手打不到三局就被判出場,雖然即便他未下放也不 見得能馬上替補,但總是還有機會


中華真英雄

我還知道,他總是替中華隊著想,1999年亞洲棒球錦標賽、2001年世界盃棒球錦標賽、2003年亞洲棒球錦標賽與2004年雅典奧運他不知道立下多少 汗馬高勞,要是沒有他,中華隊在世界盃絕對拿不到季軍,也很難掀起這一波棒球熱潮,中華職棒也絕對沒有今日的榮景,搞不好CPBL早就成為歷史名詞。

我更知道,正在生涯顛峰的陳金鋒,絕對有於日本職棒立足,與松坂大輔、上原浩治再次一較高下的能耐,橫掃韓國職棒當然不是問題,在大聯盟敲出生涯第一支全壘打也不是不可能,怎麼會從美國職棒直接淪落到中華職棒呢?

當然,這是他自己的決定,別人無從干涉,無法改變,也許他想好好休養生息,也許他想多在家陪伴父母,也許他要替家人的未來作準備,也許他真的累了,不願意再東奔西跑,雖然對中華職棒來說是好消息,但對台灣棒球而言,這真的是壞消息,比起沒打進奧運四強還慘的壞消息。

帶給台灣震撼

沒錯,陳金鋒的英姿,和他的一舉手一投足,都將維繫著球迷的心,也和台灣靠得更近,但「委屈」他在此打球,除了不捨與不得外,就只剩下傷心與難過,畢竟, 他值得更好的待遇,在更棒的地方,更高水準的環境裡打球,而不是連球場設施都讓人不堪入目,號稱「職業」卻也從沒展現出職業樣子的中華職棒聯盟。

最令人擔心的是,在這個競爭不激烈的環境,球技無法成長,反而有所退步,畢竟150公里的快速球在CPBL幾乎已經絕跡,漂亮刁鑽的變化球也不常見,到時候遇到國際比賽,總是靠金鋒的打線,拿什麼和國外球隊競爭?

我知道,現在說什麼都為時已晚,只能期望,陳金鋒能突破台灣,反攻日本、進佔美國,以他的棒子征服全世界。